金科王府报纸媒体广告发布招标公告
金科王府报纸媒体广告发布招标公告
北京金科王府项目2014 年
平面媒体大合同
招
标
文
书
招标单位: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四年五月八日
您好,如果贵公司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欢迎致电金科股份纪检监察部负责人。
姓名:张华 联系方式: 150*****892
目 录
1、 项目概况
2、 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3、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4、 付款方式
5、 评标原则及内容
6、 投标人须知
7、 招标日程安排
8、 投标文件确认书
附件一:《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附件三:合同书
北京公司金科王府项目2014年
平面媒体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金科王府报纸媒体广告发布
2、 项目基本介绍:为了配合北京金科王府项目时间节点与营销动作,北京金科王府项目2014年进行报纸媒体招标,旨在与北京各大主流平面媒体进行广告发布。
二、 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投标。
招标内容:相关报纸媒体
三、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1、 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式报价,各种板式广告发布报价清单。
2、 合同确定价:由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为准确定合同价。
四、 付款方式:
广告发布后据实结算。根据最终合同确定价格,投标公司提供详细的发布清单给招标公司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结算。投标人在收取甲方款项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
五、 评标原则及内容:
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招标单位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此次金科王府项目2014年报纸媒体广告发布大合同招投标分为资质服务标及商务经济标,中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资质服务标以资质优良、规模适中、服务良好为原则,商务经济标为合理低价,符合我公司需求为原则。
注:1)资质服务标占比20%,其中注册资本50万以上占10%,与其他知名房地产公司合作过占比10%;
2)商务经济标为价格标,占比80%;
2、在同等条件下与金科曾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优先。
3、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如资质、工期、承诺、服务及最近两年的项目业绩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若几家单位标的一样,甲方则根据是否有过合作、可以兑现的服务(需写入合同)以及双方资质进行评标。若投标单位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未到甲方指定地方则视为投标单位弃权。
六、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单位企业必须提供自己的公司简介。
2、 参加本制作投标的单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一次。
3、 投标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项目业绩,其社会信誉由招标单位实施考察和进行社会调查。
4、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 在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本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各壹份,原件交招标单位核对后退还,招标单位留带有公章的复印件。
6、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故评标时投标人须到现场,所提交的资料恕不退还,作为下次合作的参考资料。
7、 投标人详细列出各种版式的尺寸、发布价格以及相应折扣。
8、 中标公司应在七日内与招标单位所指定的时间、地点签定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的,均属于违约,我公司将取消与该公司的所有合作,并将其违约行为通报集团的其他公司。
9、 中标人若在此活动合作中配合较好,服务质量、执行效率全面符合招标公司的要求,可优先考虑下一次的投标资格。
七、 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4年6月4 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盖鲜章送达北京金科地产营销部柴文华处(中途答疑时间由我司另行通知)进行报名登记,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里包含以下资料:
u 投标文件确认书(盖鲜章,格式详见后续附件);
u 投标报价表(主要报媒为:京华、北青、新京、北晚,附刊例价以及相应折扣)(盖鲜章);
u 最近两年与一线企业合作的案例清单(盖鲜章);
u 公司及服务内容简介(盖鲜章)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u 《投标文件》密封盖鲜章
u 投标保证金(支票,抬头: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金额40000元)招标结束后,此保证金予以退回
u 《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盖鲜章,格式详见后续附件)
u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u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鲜章)
u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鲜章)
2、在经过我司筛选比对,确定最终竞标单位后,开标具体时间由我司另行通知。
3、开标时,各竞标单位需提供一下资料:
n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若法人参加则不需要此项;
n 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招投标会议后,我司将根据招投标结果适时公布中标单位,确定合作合同。
八、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1506营销部
联 系 人:柴文华
联系电话:133*****758
投 标 文 件 确 认 书
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北京金科2014年北京金科王府项目的平面媒体的招投标,对贵单位在贵司集团官网发出的该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贵公司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和挂靠,并按照合同要求按质、按期完成任务,一旦招标单位发现我司有上述违规行为,我司甘愿承受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附件一:《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 | |||||||||||||
企业名称 | 报名时间 | ||||||||||||
资质等级 | 法人代表 | ||||||||||||
企业电话 | 经营范围 | ||||||||||||
企业传真 | 企业组建时间 |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企业概况 | 自有人数 | 管理人员 | 其他: | ||||||||||
固定工 | |||||||||||||
合同工 | |||||||||||||
合计 | |||||||||||||
与本公司合作经历 | |||||||||||||
最近两年业绩 | |||||||||||||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力量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职务及职称 | ||||||||||
相关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职务及职称 | |||||||||||
项目部人员安排: | |||||||||||||
项目团队最近两年业绩 (盖章) | |||||||||||||
招标委员会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备注:投标人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作为本表的附件,本表一式两份。视招标内容的不同,选择填写。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的法
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司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订 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今证明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三:合同模板
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含甲方关联公司,下同)及其开发项目在乙方代理的 媒体(以下可以简称为该媒体)上投放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合作时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三条 广告价格
1、根据该媒体的广告价格政策,乙方同意对甲方发布的广告给予优惠,具体按以下约定执行:
(1)
(2)
(3)
具体广告执行价格见合同附件。
2、在合作期限内,如果该媒体发布广告的刊例价(或市场实际执行价格)涨价,则甲方仍按本条1款约定结算广告费用;如果该媒体发布广告的刊例价(或市场实际执行价格)降价且低于本条1款约定的价格,从降低之日起,甲方按降低后的价格结算广告费用;如果该媒体发布广告的刊例价(或市场实际执行价格)降价但未低于本条1款约定的价格,从降低之日起,甲方按降低的比例相应调低本条1款约定的价格后结算广告费用。乙方应在该媒体发布广告的刊例价(或市场实际执行价格)调低后3日通知甲方,并按前述约定结算广告费用,否则甲方一旦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已发布的全部广告按调低后的相应价格执行,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广告费用中扣除差价部分,不足扣除的,由乙方在甲方通知后3日退还给甲方。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每月广告费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据实结算。
2、甲方以转帐支票或者其他方式向乙方付款。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付款时间:每月的广告发布后,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确认后,乙方应于次月 日前将上月发布的广告费清单及双方人员确认广告刊发的资料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审核无误、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广告业专用发票后甲方于次月 日前通过转账支票的形式把上月广告发布款付给乙方,如付款期满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则付款截止日期相应顺延。每次结算广告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月已发布的广告样本,未提供的,甲方不结算该部分广告费。
4、乙方每次收取广告费前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广告业发票,因本合同约定投放的广告包括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因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分别出具发票,乙方出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或者甲方关联公司有权暂停支付广告款。乙方保证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乙方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滞纳金。
5、抵房条款
甲方可以用甲方各关联公司或自己开发的商品房抵付广告款,但抵广告款的房源及房屋价格以甲方提供书面文件为准,需甲乙双方另外签定《抵房协议》约定具体权利义务。甲方用甲方各关联公司或自己开发的商品房抵广告款的,不再受前述付款时间的限制。
第二章 权利和责任
第六条 甲方每次刊登平面广告、软性文章,应提前两天时间书面告知乙方,并写明规格、刊登时间、版面及位置。
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定版单后,应及时审核,如未书面回复拒绝,则视为接受,乙方应按甲方的定版单要求按时、准确地发布,发布的广告内容应与甲方签字确认的样稿一致,乙方错发、漏发甲方广告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该次广告费,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和精神对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有权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未按乙方要求修改,乙方可拒绝刊登。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间给予甲方的广告刊登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若遇广告当前执行价整体下调,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整体下调比例调整本合同约定的刊登单价或重新商议价格。乙方违反本约定的,甲方可以直接从广告费中扣除差价部分。
第八条 乙方在甲方提前订版的情况下,优先提供甲方指定的版面给甲方使用(特殊版面提前1周书面告知乙方)。
第九条 在合同期间,乙方适时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分析情况;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为甲方提供随时动态新闻报道支持。
第十条 本着相互支持的原则,乙方在合作期内,对甲方尽如下相关义务:
1、乙方保证其代理的该媒体对甲方所开发房地产项目保证全力的新闻配合,通常情况下,对冠有“金科”字样的开发项目要定期进行宣传,原则上,乙方协调该媒体配合每月不得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2、乙方保证其代理的该媒体对甲方开展重大活动的,在甲方提供的素材有较强新闻性的前提下,乙方协调该媒体对甲方进行不少于2次头版或者头版显著位置的较大篇幅报道(原则上为不少于1/4版面的篇幅,具体版面大小根据题材的新闻价值最终协商确定)。
3、负面新闻预控:乙方保证代理的该媒体上不会出现失实、夸大有关甲方的负面新闻;乙方保证该媒体收到有关甲方的负面新闻投诉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尽量做到由甲方处理。同时乙方尽全力协调该媒体不予刊发。乙方违反本约定,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每刊发一次甲方失实、夸大的负面新闻,甲方扣减乙方广告费用5万元。因该负面新闻报道造成甲方及关联公司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同时乙方有义务负责消除因负面新闻报道给甲方及关联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4、乙方保证取得该媒体的广告发布代理权,保证在合同期内有权在该媒体上按约定发布甲方的广告,否则除由乙方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额的20%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按约定为甲方免费发布配送或赠送广告,乙方没有按约定为甲方免费发布配送或赠送广告的,应按该部分广告的刊例价计算赔偿甲方损失,没有刊例价的,按每次每少一天,由乙方按1万元计算赔偿给甲方损失;该损失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广告价款中扣除。
6、投放广告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相关资料,乙方未按约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 其它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和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投放额,指甲方及甲方各关联公司所投放的广告总额,包括金科集团旗下的所有项目。
第十四条 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价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超过实际损失的,超过部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只主张违约金的,对是否产生实际损失的事实,不需举证。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 关于廉政的约定
1、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礼券、提货卡等,下同),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否则出现第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出现第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出现第三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将在前次违约金的基础上加倍计算,以此类推,累计计算。累计出现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乙方在金科集团合格合作商数据库的合格资格将自行丧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索取财物及索要其他好处的或者要求吃饭、喝酒、娱乐以及其他消费的,乙方保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集团监事会主席——******** 或者139*****356;集团纪检监察部—189*****031邱先生、138*****128王女士、135*****229钟女士或者金科股份官方网站首页举报中心电话);若乙方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一经查实,甲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给予乙方或举报人1000—10000元的奖励;若乙方未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或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包庇甲方工作人员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承担1-3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3、如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承担2-5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甲方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由乙方在合同终止后5日退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按本协议总价款的1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或支付违约金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20 年《********》房地产广告执行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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