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2期)Ⅰ标招标公告
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2期)Ⅰ标招标公告
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南江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4] 134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南江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期)Ⅰ标经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浙水农【20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阳市南江水库管理局。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
工程规模:本工程共3个标段,包括改造骨干渠道3条,改造渠道长度18.076km,分别为南干渠衬砌渠道长度8.408km、中干渠4.664km、北干渠5.004km;改造、重建灌区骨干渠系建筑物23处,其中:渡槽6座、隧洞11处、倒虹吸1处、涵洞1处、水闸4座;北干渠渠首新建管理房一处,建筑面积600m2。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总干渠及渠系建筑物为3级,南、中、北干渠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23处改造的渠系建筑物级别为4级,工程管护设施为5级。工程总投资2698.5万元人民币。
施工Ⅰ标,招标范围为南干渠改造桩号长度为8.067km;改造、重建灌区骨干渠系建筑物11处,其中:渡槽3座、隧洞4处、涵洞1处、水闸3座。工程投资约721万元,要求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已在“浙江水利”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中公示本企业的信息。
3.3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未担任本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② 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工(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④ 以上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规模超过200万元的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
⑤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 5 月 26 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 “电子版图纸”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纸质图纸的,请于2014年 5 月30 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注:评标小组评标时,如发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200 元。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三个标段须分别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4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录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注:网上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取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12 日 9时 3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 本工程1、2、3标段同时进行招标,不限制投标人投标标段个数,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5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5份。
7.6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将投标文件电子版送东阳市审计局直属审计所一份。
招标人:东阳市南江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金国明 ****-********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红、姜潇婷 ****-********、********
招标人:东阳市南江水库管理局
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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