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青大公路路口景观墙工程招标公告
和平青大公路路口景观墙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住建局滦河东路和平青大公路路口景观墙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LXZFCG********8
采购人名称: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招标文件):滦县住建局滦河东路和平青大公路路口景观墙工程
施工地点:滦县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现场勘察要求)
工期:该工程要确保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工程由中标供应商包工包料,投标报价包括各种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废墟清理费用、税金等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施工能力,包括具有维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且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路59号)。
投标人向滦县交通运输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 银行开户许可证;
(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 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23日—201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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