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岔琥路、宁滁路等“3.20系统工程”

浦口区岔琥路、宁滁路等“3.20系统工程”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岔琥路、宁滁路等“3.20系统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PKZC-2014GK021

2、项目内容:浦口区岔琥路、宁滁路等“3.20系统工程”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系统集成三级以上或智能化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形式缴纳保证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投标报名及集中答疑会:各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05 月 27 日上午10:00-10:30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一楼会议室,进行集中答疑(过期不接受)。本次采购只接受参加集中答疑(以现场签到为准)的供应商投标。联系人及电话:于海波;联系人及电话:***-********

为了确保项目实施,供应商需进行现场勘察并参加现场答疑会;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勘察现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以现场签署的《供应商签到表》为依据。

8、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 6 月 12 日14:1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6 月 12 日14:30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财政局五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苑路9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 刘 磊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 磊

电话:***-******** 传真:***-********

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9号

邮政编码: 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6886

附件1:浦口区岔琥路、宁滁路等“3.20系统工程”采购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