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大道、仁和路等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四特大道、仁和路等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樟市政公用招字[2014] 12 号
樟树市四特大道、仁和路等2013年已检测清淤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樟树市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樟树市四特大道、仁和路等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
三、工程地点:樟树市四特大道、仁和路等。
四、工程概况:2013年已检测清淤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点状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格要求: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人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且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中标后未经业主方同意不得变更】; 2、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管道检测(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内容的,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打印资料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有管道内窥探测设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高压清洗疏通设备、管道非开挖修复器、气囊管塞等各两套(提供设备采购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6、安全生产许可证;7、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级安全生产主任证;8、投标人须有省级或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工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二名、潜水员证书的作业员一名、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证书的作业员一名、管道工一名、排水管道检测员(工)二名(以上人员提供2014年3、4月份企业所在地社保证明原件);9、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OHSMS18001安全体系,并且以上体系的认证范围须含有管道检测、管道修复技术服务或市政工程;10、投标人在近两年内具有一个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非开挖修复工程业绩;11、投标人(含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没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且五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要求的证书、证件、资料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按资格后审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七、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2014年5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八、报名地点: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财政局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135*****215
樟树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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