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黑马料场及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黑马料场及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黑马料场及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GDCX-SGZB14-064
合同编号:PBG-YM-2013-001
1.招标条件
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黑马料场及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施工的招标人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国电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就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黑马料场及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黑马料场及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位于凉山州甘洛县黑马乡境内,包括黑马料场、皮带机进口及施工营地三个复垦区。黑马料场复垦区是前期开采大坝心墙土料形成的,位于坝址上游右岸约16km的黑马沟内黑马乡政府附近;施工营地复垦区是前期修建的临时生活区,位于坝址上游黑马沟沟口;皮带机复垦区是前期运输土料的皮带机进口临时占地,位于施工营地与黑马料场复垦区之间,距离黑马料场复垦区1.5km,距离施工营地5.5km。
黑马料场及施工营地实际临时占用土地总面积为1135.18亩(其中占用耕地966.27亩)。复垦后土地总面积为1135.18亩,其中耕地面积1002.22亩;复垦后黑马料场复垦区耕地(旱地)面积为785.17亩,皮带机进口复垦区耕地(旱地)面积19.05亩,施工营地复垦区耕地(水田)面积198亩。
黑马料场、施工营地及皮带机复垦区位于甘洛县黑马乡境内,大渡河右岸。黑马施工营地复垦区有瀑布沟水电站大坝施工交通公路与甘乌公路及省道S306公路相连,为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可通往汉源县城、甘洛县城、金口河县城,交通运输方便。黑马料场复垦区及皮带机复垦区至黑马施工营地复垦区有通往黑马乡的通乡公路通过,为泥结石路面,交通便利,但由于前期受洪水冲刷影响,路肩及路面破损严重,目前已不能保证运料车的顺利通行,需进行道路整治。
工程土建部分不分标,为一个标,包括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黑马料场及皮带机、黑马施工营地临时用地复垦区土地平整工程(坡改梯、客土)、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引水工程等,以及取得工程施工的相关文件及各项协调工作,负责取得地方政府验收,承包人暂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应充分考虑其风险。
工期要求:计划于2014年7月1日开工,2015年12月31日完工,总工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 已取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和业绩;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 拟任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担任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的经历和业绩;
(6) 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已被列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安排
4.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人处有偿获得招标文件后,方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0.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14年05月26日至05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bid.powerec.net)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400-018-4000。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
4.2.2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北京六里桥北300米,马路东侧。)国电接待中心一层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4.2.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2.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2.1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00-1-8040/8041
传真号:***-******** 联系人:洪宇、周强。
4.3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踏勘时间:2014年05月31日上午10:00时;集中地点:四川省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业主营地大门外。由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带队在工地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 ***-********);同时发包人在现场组织召开标前会。
4.4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4年06月18日14:00时至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18日15:00时,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在此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5本次招标定于2014年06月18日15: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七号(三环路天府立交桥西南角)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若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7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徐女士(****-*******
传 真:***-********
邮 编:610041
招标代理人: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14层
e-mail:hysqhl@sina.com
联系人:秦洪亮
电 话:********00-1-8162
传 真:***-********
邮 编:1000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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