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水河高台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濂水河高台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县濂水河高台镇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2013]45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资金。项目法人为南郑县中小河流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南郑县中小河流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汉中市南郑县,概算总投资:2472.44 万元,计划工期:9个月,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南郑县濂水河高台镇段防洪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三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南郑县濂水河高台镇段防洪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三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为:南郑县濂水河高台镇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加高加固濂水河干流左岸堤防1411m(57+471-58+882)等。
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恢复重建石梯堰1座,改建石梯堰左右护岸164m(左岸59+037-59+113、右岸58+795-58+883)等。
施工Ⅲ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加高加固付家河左岸堤防530.6m(0+000-0+530.6),新建付家河右岸堤防389.2(0+000-0+389.2),新建排洪涵闸1座(付家河右岸0+372.4处)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Ⅰ-Ⅲ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5月27日至2014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水利交通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进行报名,报名时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总监证)、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总监)社保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2014年06月05日至2014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6月27日上午09:00时,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郑县中小河流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南郑县城西大街69号水利局院内
邮政编码:7231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政编码:710001
联 系 人:宁康
电 话:180*****170 ***-********
传 真: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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