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大祥区2013年度土地开发项目已经邵国土资函〔2014〕8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土地开发项目资金,招标人为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大祥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大发改【2014】24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HNDTC2014-GC(GT)-004(SY) 2、建设地点:邵阳市大祥区 3、项目总规模:175.01公顷 4、工程施工费: 984.41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公顷) 招标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1 大祥区蔡锷乡胡家山农场土地开发项目 47.85公顷 270.14万元 公开招标 2 大祥区蔡锷乡罗市村土地开发项目 46.27公顷 263.06万元 公开招标 3 大祥区蔡锷乡山东村土地开发项目 43.33公顷 241.30万元 公开招标 4 大祥区檀江乡清风亭村土地开发项目 37.56公顷 209.91万元 公开招标 2.2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3质量标准:符合国标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4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一切工作(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资质、实力、信誉等级等情况经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项目部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 3.7 本批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经省土整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按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先后顺序抽签方式确定;未抽中的可重新进入第一轮入围资格抽取,抽取顺序亦按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先后顺序)。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逾期不予办理。 4.2报名地点: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曹婆井一巷37号1栋3-402室);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⑧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4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4.5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资料费1600元,售后不退。 4.6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向以上四个项目内其中一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在2014年6月 16日下午16:00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批次项目评标办法 本批次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招标人: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大祥分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36*****6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86*****9808
附件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湘土整发[2012]53号文件、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当地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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