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汾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系统设备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对汾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投标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 汾政采(2014)-G-18号

二、项目名称 :

汾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系统设备

三、招标内容 :

(一)、品牌 : 扬子、平欧、弗德里希

(二)、项目内容 :

1、低温型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 : 数量为16台,制冷量为71KW,制热量为75KW.

2、风机盘管 : 数量为231台,规格为 : FC- 34、FC- 51、FC- 68、FC- 85、FC-1 02、FC-1 36、FC-1 70、FC-2 04、FC-238.

3、全热交换器新风机组 : 数量为15台。

4、循环水箱、膨胀水箱、蝶阀、钢管等设备。

5、送风风口(双层百叶) : 数量为225个。旋流封口 : 数量为6个。回风风口(单层可开滤网)数量为231个。温控器 : 数量为231个。防雨百叶风口 : 数量为50个。

6、中央集控系统1套。

7、玻镁板风管,数量为3600m2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国内,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3、投标单位需是生产厂家或是厂家授权经销商,提供授权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施工安装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

6、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为两年;

7、在山西境内有售后维修网点;

8、具有法律规定的从业资质和其他条件;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相关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要求 :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厂家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合格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 。

3、合格投供应商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评委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 2014年5月27日至 2014年6月15日。

2、报名地点 :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汾阳市西河中路)

3、联系电话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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