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盐津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专用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YJCG*******号 各经销商: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盐津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委托,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服务股依法对采购人所需的单位专用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编号:YJCG******* 二、采购项目要求: (1)采购项目:详见附表 (2)采购项目价格:含产品成本价、税费、安装调试、保险、运输等费用,不再另计其他费用。 (3)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规定型号、数量及配置要求,合格的、正规渠道的全新商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4)供应商所供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的质量要求,并提供商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资料等。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供货、安装、调试、维护等技术力量的合法企业。 (6)售后服务要求:设备及主要配件有良好的保障和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必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进行必要的使用和维护培训,有问题在2天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报价资格)。 (2)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且采购单位有义务与投标厂商对采购的设备进行确定,投标方根据采购清单要求提供准确的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性能、技术参数、产地和制造厂等;对必要的设备和配置方案进行相应的介绍说明,配置中未注明事宜按该型号的标准配置为准。 三、询价方式:一次性密封报价(报价表装订在询价文件内)。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6月4日(星期三)14: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邮政局二楼)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对询价项目报价,必须按询价表规格、配置要求报价。 (2)公司可以自制报价表,并由公司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3)参与报价竞标的供应商,需交纳竞标保证金¥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3日止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盐津县津城支行;账号:****************0),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的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询价采购(未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已进入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的供应商除外。 (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经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后,必须按所报产品规格、型号、品牌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不到指定地点签订供货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定后,不按报价项目供货的,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予处罚。 (5)报价文件内容要求如下:投标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书、产品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外产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质检报告、一次性报价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文件的递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于2014年6月4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密封交至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报价文件不接受的规定。报价内容不完整的;报价一览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的;报价货物不满足询价货物技术要求,又不提供书面说明,“品牌、型号、配置、技术参数、规格偏离”等情况的;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 (8)开标时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已进入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的供应商除外。 (9)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处理。 六、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 七、签订采购合同:在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八、供货时间: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20天内必须供货完毕。 九、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95%,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十、交货地点:盐津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在地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清萍0870—******* 详细地址: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邮政局二楼) 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2:投标函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 附件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5:一次性报价表格式 附件6:产品需求表 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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