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二次)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二次)招标公告
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国内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YKHXC*******
3. 招标采购内容:共划分十一个合同包,二次公告针对本项目的9个合同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见下表 (明细见附件):
合同包号 | 名称 | |
一 | 医 用 耗 材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等 |
二 | 一次性真空采血管等 | |
三 | 一次性使用手术包等 | |
四 | 医用胶片等 | |
五 | 透析液等 | |
六 | 检 验 试 剂 | 乙肝表面抗原(发光)等 |
七 | 甲肝抗体等 | |
八 | 乙肝DNA等 | |
十一 | 层粘连蛋白等 |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各合同包之间可兼投但不兼中。
4. 交货地点: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的《营业执照》、消毒类需提供《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管理(如检验试剂等注册证为药准字)的医用耗材,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政府采购网站(网址:60.22.23.116)“首页”中公布的“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如果对上述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许可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签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5月27日—2014年6月15日(8:00时--11:00时、13:30时--17:00时)到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4年6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招标人: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曦东 联 系 人:赵金铎
电 话:****-******* 电 话:****-*******/133*****906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东7-甲6号
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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