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科技中心办公物品购置招标公告
科技局科技中心办公物品购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乌恰县科技局科技中心办公物品购置项目,采用公开报名,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批准文号:项目审批单******* 一、采购内容: 1、机场椅16套;2、室内垃圾桶10套;3、窗帘66套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内容可以由一家中标,也可以由多家中标,以现场评标情况确定。各竞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制作方案,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并出具方案,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288。现场评委选择方案、单价、总价。 2、本招标内容包括:产品价格、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税费、装卸费用、二次搬运费、随机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机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培训费、自检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其组件必须是原厂正品并附原厂授权书,必须原厂原件、按厂家承诺享受全国联保;必须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其组件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并附相关质检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 5、报价所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中的产品和材料,在满足我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的前提下,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和材料清单。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不预付资金,待物品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付95%;其余5%是质保金,待正常使用1年后付清。 7、产品验收标准: ①产品及其内部组件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投入使用后具有良好的运行状态。 ②采购方将采取必要的方式,在招标现场和验收现场就产品及其内部组件向生产厂家、销售分区或法定办事处进行查验。 8、投标文件中要求详细提供各产品的厂家、产地、技术配置、规格型号。 三、投标人的资格: 1、货物须具有生产厂家或销售分区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文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销售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企业许可证》等; 以上资质要求是原件或公证件,由各竞标人随身携带,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以便开标前进行资质审查。 3、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 ②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获生产厂家认定或授权从事合法经销活动,有销售和服务能力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文书。(如果投标设备和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在克州、喀什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4年05月27日起在在乌恰县行政效能服务中心一楼取得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每包(每个标段)100元现金,在报名时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0元为现金,在开标谈判现场交纳。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06月05日北京时间19:30分。报名电话189*****348、159*****766 六、开标及谈判时间和地点:2014年06月06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分。在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机动车交易市场对面)。 七、联系方式:138*****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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