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质量技术监督局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名称 | 参考品牌 | 技术规格 | 数量 | 货物单位 |
笔记本电脑 | 基本参数: 主板芯片组:Intel HM86; 处理器: CPU系列:英特尔 酷睿i7系列;CPU型号:Intel 酷睿i7 系列;CPU主频:1.8GHz以上;核心/线程数:四核心/八线程; 存储设备: 内存容量:4GB以上,推荐8GB(8GB×1);内存类型:DDR3;插槽数量:2xSO-DIMM;硬盘容量:1TB;光驱类型:内置DVD刻录机;光驱描述:支持超级DVD刻录; 显示屏: 屏幕尺寸:14英寸;屏幕分辨率:1366×768以上,推荐1600x900;屏幕技术:LED背光,超薄高亮液晶屏; 显卡: 显卡类型:双显卡(性能级独立显卡+集成显卡);显卡芯片:NVIDIA 独立显卡+Intel 集成显卡;显存容量:1G以上,推荐2GB;显存类型:DDR3;显存位宽:64bit;DirectX版本支持:11以上; 多媒体设备: 摄像头:高清摄像头;扬声器:立体声扬声器;麦克风:内置麦克风; 网络通信: 无线网卡:支持802.11b/g/n无线协议;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蓝牙:蓝牙4.0模块; I/O接口: 数据接口:1×USB2.0+2×USB3.0;视频接口:VGA,HDMI;音频接口:耳机/麦克风二合一接口;读卡器:4合1读卡器; 输入设备: 指取设备:触摸板;键盘描述:标准键盘; 电源描述: 电池类型:锂电池;续航时间:2小时以上,推荐4小时以上; 外观: 笔记本重量:3Kg以下;外壳描述:灰色、黑色等; 保修信息: 保修政策: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厂家三年质保+1年上门服务; | 2 | 台 | |
合计 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 | |||
备 注 | 本项目预算价为1.78万元。 | |||
售后 服务 | 保修政策: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厂家三年质保+1年上门服务; | |||
供货 时间 | 按照甲方要求 | |||
交货 地点 | 青铜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付款 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后支付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
二、投标要求
(一)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告知函(均为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可以随意删除标段内容,必须对所投标段做实质性响应,如只投其中一部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废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注明品牌、型号、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否则报价无效;
(三) 报名时间至2014年5月29日17:00截止。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30日9时30分时之前参与网上报价,过期无效;
(四)网上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9:30—10:00,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准时点远程开标,过期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保证金金额:2000元,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9日17:00前。
账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3)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斌,133*****234。联系电话:****-*******
(六)中标供应商须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网上提交),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单位账户。(拒退个人账户)
(七)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报价包括运送、安装、税金及相关费用。
(九)中标供应商须交纳中标金额1.5%的中标服务费。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购方:青铜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肖辉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铜峡市小坝镇惠农路110号
项目经办人: 李媛 电话:****-*******
宁夏博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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