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庄坪至姚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庄坪至姚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庄坪至姚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庄坪至姚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庄坪至姚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河庄坪至姚店输气管道工程管道主干线起点为延安压气站,终点为延安经开区姚店分输站,线路全长约24km,设计压力7MPa,管径为610mm;延安新区北区支线起于主干线9.5km处,止于延安新区北区分输站,全长4km,管径273mm。

线路管道穿越延河及其他小型河流、沟渠共6次;穿越S206省道1次,穿越S303省道1次;穿越村级道路6次;穿越地下通信电缆、光缆约5次。

本工程管道穿越长庆油田原油长输管道4处,穿越其它地下管道4处,穿越各种光电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广电等)10次。

本工程新建延安新区北区分输站,姚店分输压气站等2座站场,主干线9.5km处新建九沟分输阀室。改造1座站场(延安压气站)。

二、工期安排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1日

线路主体贯通日期:2014年11月1日

具备验收条件日期:2015年9月30日

三、招标范围

河姚线的勘察设计、工程的施工及部分物资采购等。

1、工程设计:勘察(详勘及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包括数字化管道设计)。

2、工程施工:主体线路、场站(新建2座场站、扩建1座,新建阀室1座)、数字化管道及附属配套设施。

3、物资采购:

3-1、工程主要物资(钢管、弯管、线路截断阀、压缩机组、场站进口设备等,详见业主供应物资清单)由业主确定供应单位、供应量及价格,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负责组织物资的生产、供应及监造。

3-2、其它物资由EPC承包商负责采购。

3-3、除甲供物资外所有物资监造由EPC承包商负责。

4、除以下内容由业主负责实施外,其它专项手续的办理及费用由EPC承包商负责:

4-1、林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

4-2、场站、阀室永久性征地及外电(水、讯)的接入;

4-3、设备、设施及家器具购置:维抢修设备和机具购置、非安装机动设备的购置、生产家具和工器具的购置、办公设施与生活家具的购置。

上述事项涉及到的管道及辅助工程施工由EPC承包商负责。

5、工程验收:按国家规定的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五、潜在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供其身份证);

3、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岩土工程专业、水文地质勘查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

4、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类设计甲级资质;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备案证;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A1)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具备国家注册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6、EPC承包商现场总负责人须由公司领导担任;

7、设计单位近五年内承担过长输管道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单位近五年内承担过DN600及以上口径长输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具备DN600及以上管道施工的专业吊管、弯管、布管、焊接对口等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其购置发票等证明(复印件)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协议;提供DN600及以上口径长输管道工程的日综合施工进度为 1.0 公里的保证材料。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请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期内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原件阅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套,在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进行核查,符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29日-2014年6月5日(每天9: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发售地点:西安市朱雀广场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综合办

七、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莉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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