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号供热站一期、二期工程(热源厂场地土方、箱涵;一级供热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号供热站一、二期工程己由彭发改发【2014】72号、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除申请国家补助外,其余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城朝那路和栖凤街交汇处东南角。
2.2建设内容:热源厂场地土方、箱涵;一级供热管网工程。
2.3招标范围:
2.3.1施工:一标段:热源厂场地土方工程施工;
二标段:热源厂箱涵工程施工;
三标段: 一级供热管网铺设工程施工;
2.3.2监理:一标段:热源厂建设工程监理;
二标段:一级供热管网和热力站工程监理。
2.4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要求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 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证(含二级),外地施工企业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施工企业须先注册分公司后办理进宁备案,未办理分公司进宁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投标。
3.2 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项目经理需持有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备案,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27日至2014年 5月 31 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4年 5 月 31 日起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彭阳县
联 系 人:杨宏科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四楼六部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刘彬彬
电 话:
134*****635 电 子 邮 件:
********6@qq.com
户 名: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账 号
****************0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