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招标公告

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招标公告

质疑答复

供应商:北京书生数字图书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长新大厦4层408-409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杨伟刚
联系电话:186*****303
法定代表人:王东临,电话:***-********
委托代理人:杨伟刚,项目经理,电话:186*****303
被质疑人: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
邮编:100044
联系人:唐先生、罗小姐
联系电话:***-********
供应商北京书生数字图书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因认为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中小学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0716-14441SC800093)的中标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于2014年05月20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14年05月20日依法受理。
质疑事项:
1、关于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要求,采购方(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与招标方(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设立不公平竞争条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2、关于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的要求,我方向中标方提出质疑,要求其展示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2.1.4款关于UOML标准规定的材料。
我司在收到贵司的质疑函后积极与相关供应商联系并请他们及时做出答复。同时与评标委员会联系,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查。质疑内容审查如下:
1、本次招标采购包括硬件(服务器)、软件平台及电子图书,使用范围涉及高新区所有中小学,须提供及时、快速、有效的的现场售后服务,且本次招标情况还包括向校提供培训及推广服务,故设立此条款。本次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在其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自有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及相关的工商注册证明。且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是在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已超过招标文件的质疑期。
2、此条款不是资格条款也不是实质性条款,且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裁量。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5款的规定,现对质疑内容答复如下:质疑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附: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相关的工商注册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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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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