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满高速哈尔滨至大庆段安达服务区工程房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满高速哈尔滨至大庆段安达服务区工程房建施工已经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并经黑龙江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交通龙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房建施工分1个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1 A2 房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2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无不良业绩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一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6月20日上午 9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30分至 9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每个标段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6月19日下午15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担保(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交通龙源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
****-********联 系 人:孙晓东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郑有双
电 话:
****-******** ****-******** (保证金事宜)
电子邮箱:dayingzhaobiao@163.com
账 户 名: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帐 号:
173*****76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