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综合楼建设招标公告

卫生院综合楼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安尤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安发改【2014】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安乡县深柳镇安尤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乡县安尤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乡县深柳镇

2.3 规模: 该综合楼建筑面积2987平方米,总投资364.3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单位自筹。本次招标规模为364.38万元。

2.4 工期要求: 150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万元整,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安乡支行

帐号:****************3267

联 系 人:聂其红

联系电话:****-*******

5.3注: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保证金收据上注明“安乡县安尤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此注明分辨投标人参与具体项目招投标工作。如果没注明是“安乡县安尤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4年6月19日16: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管理,以托管帐户到帐为准。投标人代表开标前须带银行进帐单原件至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财务处确认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到账并换取保证金收据。

⑶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保证金收据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获取时间:2014年 5月29日~2014 年 6 月5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下同),逾期不予办理。

6.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人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交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安乡县凯乐大酒店508室。

6.3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图纸及清单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下午3:00时,地点为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乡县凯乐大酒店7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20 日 下午3:00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参加本项目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10.2 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10.3 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建该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所交履约保证金将收缴县财政。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乡县深柳镇安尤卫生院

联 系 人:余罗生

电话:152*****001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常德市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B座1917室

联 系 人: 刘德进

电话: 186*****088

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乡县凯乐大酒店

联 系 人: 曾 咏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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