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网络安全设备)招标公告

检察院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网络安全设备)招标公告

汝州市检察院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网络安 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汝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4―053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4―05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防病毒网关

1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

准入、补丁系统

1

3

入侵检测系统

1

4

电子邮件系统

1

5

防病毒软件

1

6

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1

7

蓝光刻录机

1

8

光纤综合接入设备

2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需提供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

6、具备公安厅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信厅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质、提供防病毒网关、准入补丁系统、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电子邮件系统等设备生产厂家专项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安厅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信厅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9日9:00时,地点为:汝州市宾馆2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 181*****775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2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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