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整体搬迁门诊楼、病房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卫生院整体搬迁门诊楼、病房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12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门诊楼、病房楼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罗桥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门诊楼、病房楼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986㎡。
   2.3预算评审价: 930.29 万元;
   2.4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FN****************05 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门诊楼、病房楼建设工程 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门诊楼、病房楼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986㎡。其中门诊楼为三层框架,建筑面积约2868㎡;病房楼为二层框架,建筑面积约2117㎡。工程预算评审价为930.29万元(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5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不一致的,开标前均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
2.领取地点: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本项目投标时必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单位其他负责人、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要按照阜办发(2013)64号文件要求参加中标约谈并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拾伍 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的10%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766.11万元。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主体封顶并经验收合格后的30日历天内,付工程总价款的30%;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30日历天内,再付工程总价款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30日历天内,再付工程总价款的2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审计结束后的30日历天内结算至审定价的9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法,由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信用标、技术标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标明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罗桥镇境内 地址: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邮 编:224400 邮编:224400
  联 系 人:王永峰 联 系 人:曹步梅
  电 话:138*****148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二O一四 年 五 月 三十 日


附:《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法,由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原件;
   5)、投标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项目负责人2013年7月至 2013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覆盖上述期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7)、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材料原件(包括对应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
   8)、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电子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低于7家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3.3 详细评审:
Ⅰ 投标报价分值=100分 - 信用分值(开标现场抽取)
 (一)有效投标报价:
 ①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二)报价分计算
①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②资格审查合格且清标未发现无效标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的该投标人价格因素部分得满分,每上浮1%扣分分值为0.5-0.8分(0.5、0.6、0.7、0.8中任一数值),每下浮1%扣分为上浮1%扣分的双倍,下浮扣分与上浮扣分相对应,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具体上浮1%的扣分浮动值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三)扣分约定
 ①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②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的内容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⑤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⑥投标报价的暂估材总价与招标人的工程预算价(标底价)中的暂估材总价相比,偏离在±10%(不含)以外的,扣2分(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中暂估材总价与发布招标控制价价时一起公布)。
   有效投标人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7家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下一步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Ⅱ、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Ⅲ、信用因素评审分值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信用因素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为盐城市建筑业企业2013年度第3次信用评价综合得分(盐建建筑[2014]19号)乘以评标办法中抽取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100分)的比例。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为5、6、7、8分中的任一数值。
   新进(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市外房建总承包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已在我市施工的外来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62.06分、一级61.99分、二级61.87分、三级63.08分)
   新取得资质的(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本市房建总承包企业的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取本地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72.35分、一级69.52分、二级65.19分、三级60.57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4、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5、各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评委标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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