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河道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段河道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昌吉市滨湖河城区段河道防洪工程已由新水办规计【2012】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昌吉市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昌吉市境内,本次防洪工程建设位于三屯河中、下游河段和城区中部的滨湖河地段,对外施工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10日,完工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本次招标划分3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
施工Ⅰ标:包括滨湖河3.177km分洪渠工程(桩号0+000~3+177)、节制分水闸1座、农桥7座、渡槽4座、纳洪口1座的施工及其临时辅助工程;
施工Ⅱ标:包括三屯河纳洪口~西干渠过河涵洞段右岸2.3km防洪堤(桩号Y18+330~Y20+630)的施工及其临时辅助工程;
施工Ⅲ标:包括三屯河纳洪口~西干渠过河涵洞段左岸0.9km防洪堤(桩号Z19+730~Z20+630)及河道末端齿墙防洪堤工程的施工及其临时辅助工程;
施工监理标:包括该防洪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要求具有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本工程业绩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承建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及经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2日至6月18日,每天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购售标书。投标人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标)、资质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提交以上相关证件和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标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4年6月19日10:30时在昌吉市水利局集合,组织去工程现场踏勘及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4年7月3日11:30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按照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向交易中心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自带现金)。
8.联系方式招标人:昌吉市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7号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联系人:刘国胜
联系人:胡腾飞、徐晓芹
电话:****-*******,135*****989
电话: ****-*******,186*****871,****-*******(传真)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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