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修补测、数据库更新及宗地统一代码转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地籍调查修补测、数据库更新及宗地统一代码转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14-75 财2014年第0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城镇地籍调查修补测、数据库更新及宗地统一代码转换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执业的土地登记代理资质;

(4)须有江苏金图地籍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的成功案例;

(5)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城镇土地调查项目1个及以上成功案例;

(6)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提供的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其资格和资历必须符合国土资源和测绘主管部门对完成类似项目设定的各项要求;

(7)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结合实际,力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及时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工作任务,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并满足市级、省级验收的各项要求,保证顺利通过验收。

3、供应商并就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税费、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6、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询价函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7、供应商须携带以下原件进行现场验证: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申请人(单位)有效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的测绘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以上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执业的土地登记代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

8、《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以下简称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9、报价函应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报价函提供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包装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鲜章。如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报价函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还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或授权代表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1、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13、报价函应按照本询价函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14、供应商必须将报价函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6、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政府的所有采购活动。

二、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 6 月 6 日 09:30 时

地点: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标二室(高河镇育儿路24号)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7000 元整,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出具,投标保证金的转款凭证上需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前需凭转款凭证原件开具收据,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须在2014年6月6日08:00时前到账。(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将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发送到hnzbcglsg@qq.com,方便我们工作人员查询)

账户名称:怀宁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怀宁支行

账 号:176*****6239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合同签订前,由成交供应商缴至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4、若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成交,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供货、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要求交货期(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90 个日历天。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交货地点: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八、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九、采购内容:

1、怀宁县城区约12平方公里内2011年9月至2014年5月所涉宗地城镇发生变化的地籍、地形外业修补测;
2、怀宁县城区2011年9月至2014年5月城镇近三年来发证的独用宗及商品房发证(约1万宗)档案整理、扫描、录入完善城镇地籍数据库;

3、怀宁县城区地籍档案及城镇地籍数据库宗地统一编码的转换;

4、怀宁县城区城镇地籍数据库图、属、影一致性整理、检查、完善;

5、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及系统应用。(三年免费技术跟踪服务)

本次服务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壹仟元整(¥371000.00元)。

十、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集中采购机构: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江六九 联 系 人:吕生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832

2014年5月30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公司愿以总价格(大写) ,提供本次询价的商品。

二、报价明细表:


服务项目

名称
询价技术

要求
报价技术

配置
响应

情况
单价

(元)











总价

三、交货期:

我公司承诺于签订合同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四、质量标准

五、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六、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申请人(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测绘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以上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执业的土地登记代理资质证书;成功案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案例合同等)。

以上资料提供需带原件核实,原件核实后返还(除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格材料和询价函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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