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大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XZB14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忠路镇大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经利川市发展与改革局文件《关于利川市忠路镇大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利发改地区[201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忠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利川市忠路镇大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总投资约277万元。计划工期365天;建设地点忠路镇八圣村大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3.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三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近年承担过类似业绩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5 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三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6 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7外省企业必须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9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申请函、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的,还须有委托书或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也可自行在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证书、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利川市清源路5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月 23日15时00分,地点为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忠路镇人民政府
地 址:利川市忠路镇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53*****177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路5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6*****599
传 真:****-*******
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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