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大队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PXZC[2014]37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
公告类型 询价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6-03 09:00
采 购 人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二)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投标产品须获得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四)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五)投标产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六)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采购文件售价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得转让)。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14-06-12 10: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备注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存入工行—蓬溪支行(收款单位: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2310 4636 2920 1000 476)。请于开标前24小时内将付款凭证扫描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qq.com">********2@qq.com)。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或转为质保金,其他报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请联系:邱女士(电话****-*******,邮箱********1@qq.com">********1@qq.com)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无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先生 郭女士 电 话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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