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隆国际广场8#、9#公寓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亿隆国际广场8#、9#公寓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锦州亿隆国际广场8#、9#公寓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锦州亿隆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
招标代码:********120285 建筑工程|
锦州亿隆国际广场8#、9#公寓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亿隆国际广场8#、9#公寓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亿隆国际广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锦发改审核【201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亿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锦州亿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亿隆国际广场8#、9#公寓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中央南街以西,市府路以北,凌川路以南。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62日历天,计划2014年7月1日开工,2014年8月31日竣工(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壹级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本工程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明(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本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胜河里15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胜河里150-1号)。
7、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亿隆置业有限公司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孙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杨 阳
传 真: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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