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除尘增容改造招标公告

脱硫除尘增容改造招标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脱硫除尘增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招标编号:0747-1460SITCJ010
1. 招标条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脱硫除尘增容改造项目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脱硫除尘增容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对3台机组进行现有脱硫除尘的增容改造,并实施增引合一、烟囱防腐、加装湿式电除尘器及相关辅助设施改造。项目业主方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承包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自备电厂现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机组装机容量为3×300MW燃煤空冷发电机组,锅炉采用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产品,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单炉膛П型布置、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全钢架悬吊结构、全封闭布置、固态排渣、燃用烟煤。三台机组于2008年建成投产。
2.2 厂址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东距兰州市约63km,西距海石湾约52km,G109国道(北京—拉萨)自厂址西南约600m处东西方向通过,北侧为兰州--西宁高速公路。该厂址位于中铝兰州分公司老电解铝厂西北方向约1.5km处,南侧与公司新电解铝厂相邻。中铝兰州分公司电解铝厂的自备电厂,其与新老电解铝厂形成统一整体。
2.3运输
1)公路:
兰州市红古区境内交通发达,区内西兰、甘青公路东西横贯全境。厂址南侧有G109通过,北侧为兰海高速。区内各镇、乡均通有公路与国道和省道相接,交通十分方便。
① 进厂道路
进厂道路从厂区东大门处引出后转向南,跨改造后的湟惠渠和天然气管线后,沿铝厂的东侧接至G109国道,长0.964km,汽-20级城市型混凝土路面,宽9m。
② 运灰道路
运灰道路从厂区的扩建端侧向西引出,再转向北接至灰场,宽7m,混凝土路面。
③ 综合利用外运及运煤道路
综合利用外运及运煤道路从厂区西南侧引出,跨改线后的湟惠渠、天然气管线至新铝厂处,长469.39m,路面宽9m,采用汽-20重郊区型混凝土路面。
上述道路均已建成。
2)铁路:
① 区域铁路概况
兰青铁路从厂址的南侧通过,兰青铁路从兰新线的河口南车站接轨,经海石湾站、民和站、至青海省西宁西站。厂址附近有张家祠车站和河湾车站。
② 铁路专用线
中铝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和电解铝工程已建成共用的铁路专用线。此铁路专用线由兰州铁路局勘测设计院负责设计
2.4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脱硫除尘增容改造项目,脱硫工艺仍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方案。在现有煤种 (含硫量1.2%)、锅炉最大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等条件下,脱硫装置出口二氧化硫浓度保证值要求不大于50mg/Nm3,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20 mg/N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3台机组现有的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系统技术改造;对3台机组现有的双室四电场高压静电除尘装置实施改造,并在脱硫吸收塔后增设湿法电除尘装置;拆除现有的增压风机并对引风机技术改造(以下简称“增引合一”)、针对没有烟气换热器的脱硫系统工况对现有烟囱进行防腐处理;同时对烟道等相关辅助设施改造。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3台机组高压静电除尘器入口以后系统的改造或新建,包含高压静电除尘器增容改造、增引合一、脱硫系统增容改造和加装湿式电除尘器(每台机组1套)和烟囱防腐,并对脱硫系统相关附属设施进行相应改造(包含但不限于烟气系统、拆除GGH、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脱水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等),以满足系统运行要求。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 完成本项目的整体初步设计(上述2.4款内容);完成本次招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资料。
(2) 3台机组高压静电除尘器增容改造、“引增合一”、脱硫系统增容改造、加装湿式电除尘器和烟囱防腐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期间的消缺、培训并最终交付生产运行,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
(3) 对高压静电除尘器增容改造、“引增合一”、脱硫系统增容改造、加装湿式电除尘器和烟囱防腐的选型、设计、采购、质量保证、运输、储存及安装等。
(4) 影响投标人建筑安装工程实施的招标人原有设施、设备及构筑物,均由投标人提出改造(或拆除更换,新增)方案,报招标人确认同意后,由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原有设施、设备及构筑物改造(或拆除更换,新增)的设计、供货、改造、调试;招标人原有设施、设备及构筑物改造后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因此改造工作提供的钢材、设备或部件除外)。拆除后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的钢材、设备或部件由投标人放置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负责正式移交招标人之前的保管。
(5) 在工程实施期间保护招标人运行系统、设备免受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影响;
(6) 道路、绿化等损毁设施的恢复;施工垃圾的清理外运,由于投标人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渣的处理必须符合地方政府环保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7) 消防设计文件的报批和消防系统的验收,防雷接地监测设计方案的报批及防雷接地监测设施的检测验收;压力容器、起吊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测试验、注册登记及取证。
(8) 配合招标人完成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节能评估、消防、质量、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
2.6工程进度要求:
2.6.1本项目整体初步设计编制完成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在一周内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2.6.2本工程开工日期:2013年6月25日。
2.6.3三台机组计划工期:
(1)#1机组于2014年6月25日前具备停机条件,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该机组及公用系统投运;该机组脱硫除尘系统投入运行后20天内完成168小时试运。
(2)#2(或#3)机组于2015年4月1日前具备停机条件,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该机组投运;该机组脱硫除尘系统投入运行后20天内完成168小时试运。
(3)#3(或#2)机组于2015年7月1日前具备停机条件,2015年9月20日前完成机组投运;该机组脱硫除尘系统投入运行后20天内完成168小时试运。
每台机组计划完工日期为该机组改造系统完成168小时试运之日。
性能验收试验在每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运行后3个月内完成。
2.6.4本工程竣工日期:2015年10月10日。
三台机组的脱硫除尘系统增容改造均是利用发电机组停机检修期间进行,为了保证招标人发电任务的完成。对于1#机组,投标人应采取特殊措施缩短工期,初步拟定1#机组停机时间为80天时间,投标人在确保完成上述招标人控制的最长工期前提下自行优化调整工期,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2万元、每延迟一天处罚5万元。
2.7工程质量要求:
(1) 项目设计、调试、设备等质量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约定的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2)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8工程安全目标:
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均为零。
2.9工程装备/设备配置水平:
国内领先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投标时根据需要审核原件 )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4业绩、资料提供及要求
3.4.1具有近5年内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同类新建或改造工程(处理烟气量偏差在10%以内,SO2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20 mg/Nm3,脱硫效率大于98%)且通过性能验收(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的脱硫EPC总承包、除尘EPC总承包各2个项目运行业绩(运行业绩以通过168小时试运为准),并且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运行经济的,且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4.2 投标人应提供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文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运情况证明文件),包括脱硫装置和湿式电除尘器的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3.4.3 投标人使用国外公司的脱硫除尘技术,并作为其技术支持分包商的,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投标人与其技术合作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
(2) 投标人的技术合作方针对本工程整体性能进行保证的承诺。
3.4.4 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与其分包内容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分包商的资质要求:建筑施工分包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钢结构施工分包商必须具有钢结构专业施工壹级以上资质);安装施工分包商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调试分包商应具有电力工程调试甲级资质;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分包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安装、调试分包商还应具备曾经承担或正在建设两台300MW机组及以上烟气脱硫、除尘装置或与本招标工程的烟气处理量相同/相近工程的分包工作的业绩。
(3) 投标人的外购部(套)件/装置的供应商,应在近3年内给两个300MW及以上电厂脱硫、除尘项目提供过相同或相近类型的设备、部(套)件/装置,并具有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4) 烟囱防腐分包商必须同时具备防腐保温施工二级资质、高空作业二级资质且有同类工程近三年2个以上运行业绩;引风机分包商必须有同类机组近3年2个以上运行业绩。
(5) 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或转包他人。
3.5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
(1)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相关证书、业绩证明、简历。
(2) 项目经理需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和责任心,应满足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投标人的设计经理(或总设计师)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设计经理(或总设计师)职务;投标人的现场经理(或现场工程师)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现场经理(或现场工程师)职务;投标人的调试经理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调试经理职务。
(3) 投标人需承诺,一旦中标,项目管理团队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或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中标人,并由投标人承担造成的损失。
3.6 其他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及其分包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4投标人的投运业绩要求出具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由使用单位或第三方提供的)投运时间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6月4 日至2014年 6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登陆招标代理机构网络标书销售系统(网址:http://www.sinochemitc.com/zb)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招标文件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未在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楼大厅西侧。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晓斌
联系电话:********08,***-********,传真:***-********

账户名: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75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6月 24日09:00 时,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169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技术大厦11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169号
邮 编:730060
联系人: 陈明义
联系电话:189*****099 ****-*******
传 真:****-*******
电子邮件信箱:llzb@lz.ch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李生荣、张英杰
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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