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2014年第三批物资招标公告

电力公司2014年第三批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41403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2014-06-30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代理:国网河北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2014年第三批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41403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河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2014年第三批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Ⅲ-01-01

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Ⅲ-03-01

图像监视系统、视频监视系统

Ⅲ-03-02

环境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

Ⅲ-03-03

主控桌

Ⅲ-03-04

端子箱

Ⅲ-03-05

线路保护

Ⅲ-03-06

变电站监控系统

Ⅲ-03-07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Ⅲ-04-01

软交换系统

Ⅲ-04-02

通信网关

Ⅲ-04-03

硬件加密机

Ⅲ-04-04

空屏柜

Ⅲ-04-05

UPS电源(不间断电源)、蓄电池组

Ⅲ-04-06

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

Ⅲ-05-01

低压开关(单相表后)

Ⅲ-05-01

低压开关(单相表前)

Ⅲ-05-01

低压开关(三相表后)

Ⅲ-05-01

低压开关(三相表前)

Ⅲ-05-02

厂站终端

Ⅲ-05-03

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

Ⅲ-05-04

农排电能表

Ⅲ-05-05

电能表标准设备

Ⅲ-05-06

互感器标准设备

Ⅲ-05-07

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Ⅲ-05-08

10kv互感器

Ⅲ-05-09

低压电流互感器

Ⅲ-06-01

交流电源系统

Ⅲ-06-02

逆变电源

Ⅲ-06-03

试验电源屏

Ⅲ-06-04

蓄电池充电机

Ⅲ-06-05

一体化电源系统

Ⅲ-06-06

变压器灭火装置

Ⅲ-06-07

火灾报警系统

Ⅲ-06-08

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

Ⅲ-06-09

直流接地监测系统

Ⅲ-06-10

蓄电池组

Ⅲ-07-01

绝缘涂料

Ⅲ-07-02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Ⅲ-08-01

电梯

Ⅲ-09-01

用电检查综合测试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投标提示:

1)投标人可提供设备的资质业绩作为该设备配件的资质业绩。

2)对于需送检的物资,其供货产品的型式、规格、主要元器件应与送检样品一致;其技术指标和各项参数应不低于合格送检样品的测试结果。招标人有权拒收不按照送检物资供货的产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供应商做出相应处罚。

3)供应商/服务商投标文件需进行电子签章,使用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进行投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服务商可在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对应版本的专用软件包:

物资类招标项目: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

工程与服务类招标项目: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服务类)”。

4)本次招标的付款比例: 1:8:0:1(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质保金),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为便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及时、准确联系,请各位投标人在留取联系方式时务必保证所留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真实、准确,并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24小时畅通。

6)特别提示: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标书后因故放弃本次投标的全部或部分标包,请务必对相应标包在国家电网离线投标工具点击放弃投标。

7)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一次性点击所要购买的所有标包,并一次性付清标书费,因多次点击购买并多次进行汇款造成开通延误的,潜在投标人所购买标书数量与所付标书费不一致的,无法确定所需购买标书而无法开通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8)如招标文件中有设备或组件材料指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的均属于无效指定,以相应设备或组件材料的技术要求为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以下招标货物及进口设备接受销售代理投标:

标段号

物资名称

是否接受代理

Ⅲ-04-01

软交换系统

接受代理

Ⅲ-04-03

硬件加密机

接受代理

Ⅲ-04-04

空屏柜

接受代理

Ⅲ-04-05

UPS电源(不间断电源)、蓄电池组

接受代理

Ⅲ-06-10

蓄电池组

接受代理

Ⅲ-04-06

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

接受代理

Ⅲ-06-06

变压器灭火装置

接受代理

Ⅲ-06-07

火灾报警系统

接受代理

Ⅲ-08-01

电梯

接受代理

除上款规定之外,其他招标货物不接受销售代理投标。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设备材料,若为销售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且每个代理商在同一标段只能代理一家制造厂家的产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请投标人在汇款之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流程。请投标人在网上点击购买后再汇款。当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会对已经在网上点击购买的投标人开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10:30,地点为下列: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会议楼三楼会议室(石家庄市东岗路56号)。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⑴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技术文件)请于2014年6月29日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递交到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会议楼三楼会议室(石家庄市东岗路56号)

⑵ 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电子版请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8:30-10:30(北京时间)递交到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会议楼三楼会议室(石家庄市东岗路56号)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10:3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会议楼三楼报告厅(石家庄市东岗路56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河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56号

网址:http://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工行石家庄裕华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河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66

收款人名称:国网河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宇(开通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电话:****-********

联 系 人:陈奕达(项目咨询) 电话:****-********

联系人:郭宇(网络操作技术支持) 电话:****-********

传真:****-********

送检通知

关于变电在线监测装置(直流接地监测系统)送检样品的通知

1.购买Ⅲ-06-09标段变电在线监测装置(直流接地监测系统)设备标书的投标人需将使用开口型传感器的设备样品送到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状态评价中心进行技术测试,测试项目如下表所示。未送样、样品未使用开口型传感器或样品测试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

直流接地监测系统送检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说 明

1

电位波动

检验微机绝缘监测装置进行接地检测时引起的对地电位波动(220V系统)。

2

母线电压Ub

检验当80%Un≤Ub≤130%Un时的测量精度

母线对地直流电压Ud

检验当10%Un≤Ud≤130%Un时的测量精度

母线对地交流电压Ua

检验当10V≤Ua≤242V时的测量精度

3

系统对地绝缘电阻

检验当10kΩ≤Ri≤60kΩ时的测量精度

检验当60kΩ<Ri≤200kΩ时的测量精度

4

启动功能

产品开机自行启动

产品断电恢复后自行启动

定时启动

正负母线对地电压偏差启动

人工启动

5

基本功能

单极一点接地及绝缘降低

单极多点接地及绝缘降低

两极同支路同阻值接地及绝缘降低

两极同支路不同阻值接地及绝缘降低

两极不同支路同阻值接地及绝缘降低

两极不同支路不同阻值接地及绝缘降低

系统绝缘降低报警

直流系统对地绝缘电阻报警值可在10kΩ~60kΩ范围内设定

直流系统中任何一极的对地绝缘电阻降低到25Ω的整定值时,应发出告警信息。

检验在不考虑分布电容时直流系统对地绝缘故障报警响应时间。

直流系统对地绝缘电阻小于等于报警值时,产品应自行启动支路选线功能。

6

母线电压异常告警

当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大于等于标称电压的110%时,产品应发出母线过压告警信息。

当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小于等于标称电压的90%时,产品应发出母线欠压告警信息。

7

交流窜电告警

当直流系统发生有效值10V及以上的交流窜电故障时,产品应能发出交流窜电故障告警信息,并显示窜入交流电压的幅值。

产品应能选出交流窜入的故障支路。

8

直流互窜告警

当直流系统发生直流互窜故障时,产品应能发出直流互窜故障告警信息。

产品应能选出直流互窜的故障支路。

9

蓄电池绝缘降低故障检测与告警

装置具备检测蓄电池绝缘降低或接地故障功能,并发出蓄电池接地故障告警信息。

具备对单体蓄电池绝缘降低或接地故障点的选线检测功能,并报出接地蓄电池号,误差不超过±1节。

10

自身异常报警

平衡桥电阻开路

检测桥电阻开路

支路漏电流采样回路异常

通讯中断

装置本身异常报警

11

电压平衡功能

当直流系统正负母线对地电压的比值超出保护误动风险因数1.222时,产品应能通过对地电压偏差补偿桥使直流系统对地电压恢复到平衡状态,即正极对地电压与负极对地电压之比大于0.869,或负极对地电压与正极对地电压之比小于1.150。

12

告警信息记录

报(告)警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交流窜电幅值、直流系统母线电压、正负极母线对地电压、正负极母线对地绝缘电阻、支路对地绝缘电阻、故障发生时间及故障支路编号等信息

2. 测试实验室除状态评价中心工作人员或状态评价中心指定的厂家进行参数设置及接线的技术人员外,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完参数设置及接线后立即离开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中逗留。

3.中标厂家的送检样品由状态评价中心封存,用于供货前和到货后抽检样品比对;未中标厂家送检样品在招标结果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取走。对未按时取走的送检样品,状态评价中心有权进行处理。

4.发布中标公告前,测试单位不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测试结果。

5.送样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10:00,厂家送样后不得更换样品。

6.联系人:陈晓东 ******** 131*****237

李秉宇 ******** 150*****175

关于变电在线监测装置(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送检样品的通知

1.购买Ⅲ-06-08标段变电在线监测装置(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标书的投标人需将设备样品送到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状态评价中心进行技术测试,测试项目如下表所示。未送样或样品测试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

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送检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要 求

1

监控装置

功能要求

实时显示母线电压、电流、绝缘状态、充电机模块工作状态、直流主回路断路器合分状态、各馈线开关工作状态及报警状态等。

蓄电池单体电压实时显示,可设定报警上下限。

母线电压、负荷电流、电池总电压、单体电池电压运行曲线。

蓄电池内阻显示、查看。

报警事件自动弹出、报警记录显示、查询。

能够自动记录放电过程中总电压、单体电压、电流曲线,设定放电开始与截止条件及报警参数,放电数据自动生成报表并保存。

具备单体电压、内阻及放电试验等数据报表的下载功能。

技术指标

扩展通讯口速率范围:1200 – 115200 bps

扩展通讯口通信协议 CDT/101/103/MODBUS/IEC61850

以太网接口 10/100M自适应

历史数据保存时间 ≥24小时

报警数据保存 ≥512条

工作电源要求 直流110-360V,交流85-265V

2

电池管理模块

功能要求

具备单体电压、电流、内阻、温度测量等功能

采用直流放电法实现对单体蓄电池内阻进行在线测试,放电电流应小于40A,满足在线测量的要求。

蓄电池在均充、事故放电过程中,不进行内阻测量;内阻测量只在蓄电池浮充状态下进行。

单体电池电压采样利用双线制接线方法,具备单体电池内阻和连接条电阻测试功能,内阻测试中具有过温、过流等异常报警保护功能。

内阻测试可自动定期测试也可手工测试,自动定期测试时间可以人工设置。不得因内阻测试造成直流母线电压跌落超过直流母线电压的2%,不得因内阻测试造成直流母线纹波系数大于±0.5%。

技术指标

单体电池电压采集范围: 2V=(0V~3V)/12V=(0V~15V)

单体电池电压采集精度: 不超过±0.2%(在2V/12V±20%范围内)

内阻测试重复性精度:≤5%

母线电压采集范围: 0V~300V

母线电压采集精度: ≤±0.2%(在220V±20%范围内)

3

充电机特性监测模块

功能要求

可监测充电机输出电压、电流,能在线监测充电机输出稳压、稳流精度和输出纹波系数

技术指标

电压采集精度: ±0.1%

电压采集范围: 0-300V

电流采集精度: ±0.2%

电流采集范围: 0-50A,0-300A

纹波采集精度: ±0.1%

4

开关量监测

功能要求

开关量采集模块采用下盘式安装结构,利用CAN/485总线与当地监控装置通讯,光电隔离,具有硬件抗干扰措施,由通信电源提供主工作电源。接线采用插拔式接线端子,便于更换和维护,带有自恢复保险丝以免烧毁模块和导致短路。

5

通信及规约转换

功能要求

利用CAN/485总线与当地监控装置通讯,可通讯控制充电机均/浮充转换,设置充电机参数,可采集监测正母线和负母线的对地绝缘电阻,也可采集正、负母线的对地电压,判断出正母线接地或负母线接地, 并且测量母线总电压。

可以实现将各种不同规约转换成统一的通讯规约(包括IEC61850规约)的装置,并实现数据的汇总和上传。

2. 测试实验室除状态评价中心工作人员或状态评价中心指定的厂家进行参数设置及接线的技术人员外,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完参数设置及接线后立即离开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中逗留。

3.中标厂家的送检样品由状态评价中心封存,用于供货前和到货后抽检样品比对;未中标厂家送检样品在招标结果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取走。对未按时取走的送检样品,状态评价中心有权进行处理。

4.发布中标公告前,测试单位不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测试结果。

5.送样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10:00,厂家送样后不得更换样品。

6.联系人:陈晓东 ******** 131*****237

李秉宇 ******** 150*****175


关于计量设备送检样品的通知

1.购买低压电流互感器、低压开关(交流空气开关、断路器)、厂站终端、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和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设备标书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将设备样品送到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计量中心(简称省计量中心)进行技术测试。未送样和样品测试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送样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如下:

(1)低压电流互感器

0.2S级:100/5 、300/5 、800/5 每种各3只

0.5S级:75/5 、200/5、600/5、1500/5、2000/5每种各3只

(2)低压开关(送检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其中包括:

单相交流空气开关 63A 4台

三相交流空气开关 63A 4台

三相交流空气开关 100A 4台

三相交流空气开关 200A 4台

单相断路器 63A 4台

三相断路器 63A 4台

三相断路器 100A 4台

三相断路器 200A 4台

(3)厂站终端 壁挂式(光纤、GPRS) 1台

(4)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机架式 1台

(5)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1台

2.送样设备必须是自己开发生产。如果投标人之间送检样品有实质性雷同,均按不合格处理。测试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

3. 对于送样设备,省计量中心将按照本次招标技术规范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符合性检查,其中检查项目包括:

(1)厂站终端(含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及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将进行结构、与主站系统的连通测试、基本功能、与电能表抄表测试等项目的检测。

(2)低压开关进行外观结构及标志、电气特性、电压脱扣特性、电流脱扣特性、环境温度试验、寿命测试、隔离性能试验等检测项目。

(3)低压电流互感器进行结构型式、磁饱和裕度、工频耐压、匝间绝缘、绝缘电阻、测试绕组极性检查和误差测试等。

4.进行参数设置及接线的厂家技术人员,必须经过许可才可进入实验室,参数设置及接线完成后立即离开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中逗留。

5.中标厂家的送检样品由省计量中心封存,用于供货前和到货后抽检样品比对;未中标厂家送检样品可在招标结果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取走,对未取走且同意在本年度以后招标批次进行重复使用的送检样品,省计量中心也将进行封存。

6. 如招标技术规范内容未发生变更,已送检的样品可作为该年度其他招标批次相同设备的送检样品(该样品未取回且已在计量中心封存),同类样品可不必再次送样品。如复用上批次样品,须在该招标批次送检截止日期前到计量中心填报相关手续(见附表)。如发生变更,厂商可重新送检。

7.设备招标开标前,测试单位将检测结果提供给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中心),不直接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测试结果。

8.送样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开发区兴安大街与湘江道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17:00,厂家送样后不得更换样品。

9.联系人: 任 鹏 ****-********137*****720

马红明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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