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区、A14区、A23区商业人防工程招标公告

A9区、A14区、A23区商业人防工程招标公告



漳州海滨城A9区、A14区、A23区商业人防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漳州海滨城A9区、A14区、A23区商业人防工程
2、工程地点: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古雷港漳州海滨城
二、投标人条件: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经济实体,并提交相关证明供招标方复验。包括: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良好的资金信贷担保能力。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招标要求,工期在招标方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
三、招标工作安排:
1、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吴先生:139*****797
2、日程安排:
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0日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
2014年6月15日之前送投标文件;
送达地点: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古雷港漳州海滨城项目指挥部二楼采购部。
四、投标形式及招标范围:
1、本工程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和邀请投标形式,采用综合评标的方式。
2、本次招标范围:漳州海滨城A9区、A14区、A23区商业人防工程。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以招标方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容和要求为依据。
2、投标方进场接收施工作业面后即负责现场施工作业面内的所有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3、投标方报价中若出现数量、单价、合价的计算错误,招标方将按有利于招标方的原则理解。
4、投标报价时,必须按各个项目分别填报综合单价、不得仅报总价,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
六、技术标准:按照设计图纸上的图集要求。
七、质量技术、安全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最新国家和漳州市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以及招标图纸的要求。竣工验收必须到达合格标准,通过人防专项验收。
2、本工程所采用人防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且经漳州市人防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
3、质量要求:产品应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布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福建省人防办准入福建市场的企业。人防设备采购必须保证通过漳州市人防办的检查和验收。若因投标人产品质量、手续问题不能通过验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书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用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和砼试验报告,人防配件及成品的检查报告和出厂质量证明书,根据招标书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报价需含税、含安装、含验收、含运费(负责货送到漳州海滨城工地及卸车)。
2、投标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工章,并经密封后递交至我司。

世纪金源福建集团(漳州市海滨城置业有限公司)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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