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警用车辆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警用车辆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警用车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警用车辆项目
二、招标采购货物内容:
新宝来 1.6L手动时尚版3辆
新捷达 1.6L手动时尚版4辆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信息:
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2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院内东楼205室。
报名及标书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6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招标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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