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综合治理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XZ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镇市政交通管理暨治安综合治理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那曲地区发改委以那发改受援【2014】3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个标段;那曲镇城区路口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前端采集子系统、通信传输子系统、中心工作平台和视频监控墙建设及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同建设规模。
2.4建设地点:那曲地区那曲镇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颁发的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节假日顺延),每日上午9:30—12:30和下午3:30—6:00,前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报名。
4.2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地点报名(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留存): 1.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在本单位);3.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
4.3 凡通过上述条件的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下午 15时 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联系电话:****-*******136*****123
联 系 人:卢先生、杨女士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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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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