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省市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新采2014ZB050、新交建财2014-060
2.3工程概况:本次建设项目为新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框剪结构,共10层(地下一层,地上九层)。
2.4标段划分:本项划分为一段:新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5 建设地点:吕村村民委员会以南,建设路以北,省豫北监狱以东,规划新五街以西;
2.6 工期(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规划方案设计5天、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拟派项目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11年6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6 日至2014年 6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每日8:30分至11:30分,15:00分至18:00分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以下要求(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标注项目名称,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其他内容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否则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6月26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4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8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监督部门:
新乡市住建委:****-******* 新乡市监察局:****-*******
新乡市财政局:****-*******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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