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罗秀镇、运江镇、妙皇乡、大乐镇、象州镇、寺村镇土地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象州县罗秀镇、运江镇、妙皇乡、大乐镇、象州镇、寺村镇土地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象州县罗秀镇、运江镇、妙皇乡、大乐镇、象州镇、寺村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象州县罗秀镇、运江镇、妙皇乡、大乐镇、象州镇、寺村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招标

二、采购编号:【2014】象州政采GZ第02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LLBG********-XZ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01分标:包含象州县罗秀镇潘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运江镇水寨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妙皇乡龙头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运江镇都莲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大乐镇岭南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象州镇古才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寺村镇白崖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罗秀镇麦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成果文件及档案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02分标:包含象州县罗秀镇潘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运江镇水寨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妙皇乡龙头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运江镇都莲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大乐镇岭南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象州镇古才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寺村镇白崖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象州县罗秀镇麦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成果文件及档案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1分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供应商;另,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符合 “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108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或“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中确认且不属于“桂国土资发〔2012〕47号《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名单的供应商;指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02分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供应商;另,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符合 “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108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或“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中确认且不属于“桂国土资发〔2012〕47号《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名单的供应商;指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6月6日至 2014 年6月12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元,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复印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6)、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8)、投标人符合 “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108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或“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中确认且不属于“桂国土资发〔2012〕47号《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名单复印件。以上证件或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1、01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02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2、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24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以下帐户,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来宾支行;银行帐号:****************5296。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总部基本账户转出。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26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26日9时3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象州县审计局

联系人:李彦慧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象州镇银象路36号

2014年6月5日

采购代理单位: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东山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2014年6月5日

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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