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镇第三小学、大峪小学、张耿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诸葛镇第三小学、大峪小学、张耿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诸葛镇第三小学、大峪小学、张耿小学综合楼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诸葛镇第三小学、大峪小学、张耿小学综合楼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诸葛店子村,大峪村,张耿村。
2.3工程规模:诸葛镇第三小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091.88平方米,大峪小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319.12平方米,张耿小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237.28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沂水县诸葛镇第三小学综合楼约286万元,大峪小学综合楼约209万元,张耿小学综合楼约222万元,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三个
第一标段:沂水县诸葛镇第三小学综合楼
第二标段:沂水县诸葛镇大峪小学综合楼
第三标段:沂水县诸葛镇张耿小学综合楼
3.投标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及资格预审。
4.2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年来承担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2年度或2013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10)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11)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2)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
(13)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真实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诸葛镇第三小学、大峪小学、张耿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在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昌辰御园南门)或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9:30。
开标时间:2014年6月25日9:3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金额:伍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金额:肆万元整)
第三标段: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金额:肆万元整)。
帐户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7.2交纳时间: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4年6月24日9点30分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7.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诸葛镇第三小学、大峪小学、张耿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沂水县诸葛镇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沂州路联安大厦
联系人:耿新华 办公电话:183*****840 联系人:赵工 办公电话:183*****235
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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