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应急检测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是生产商或其授权的指定供应商;
4、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所投产品样机一台并现场演示;
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应急检测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00-14-2601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交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4-05-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06-1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4-06-20 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4-06-20 14: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复兴中路593号 地 址: 番禺路222弄51号
邮 编: 200020 邮 编: 200052
联 系 人: 李佳明 联 系 人: 杨丽君
电 话:
******** 电 话:
135*****06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