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实施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松溪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实施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S—*******-1
开标时间:2014-06-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实施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招标(重新招标)(招标编号FJHS—*******-1) 以松发改[2014]核4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溪县祖墩乡、花桥乡、郑墩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2.2.1渠系工程:2014年计划改造灌溉渠道总长69.4千米,其中新建渠道10.6千米,改造渠道58.8千米,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22座;
2.2.2小型水源工程:2014年计划改造新建小型水源工程74处,其中:塘坝改造6处,小引水堰(闸)改造45处,蓄水池11个,新建及改造泵站12座;
2.2.3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14年计划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600亩;
2.2.4排涝工程:2014年计划续建改造排涝沟道总长度9.2千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松溪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实施方案编制(25~29万元)和施工图设计(25~29万元),编制和设计费共(50~58万元);
2.4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约 2353.2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限额:人民币 58万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设计方根据委托方项目实施的需要进行设计;设计周期为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5申请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6月 6 日至2014年 6月 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时0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溪县大街发改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6月29 日下午5:00之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松溪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1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6月 30 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高级工程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53*****6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顺昌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电 话: 0599-******* 151*****716
联 系 人: 叶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松溪县大街发改局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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