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林业厅以吉林计[2014]184号文件批准招标,业主为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1、招标文件编号:LYCG2014-021
2、招标项目内容:1、有害生物防治设备2、防火监控设备3、宣教设备4、科研监测设备 (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为生产或销售的供应商;
3.2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敦化市新华路788号
联系人:李海涛
电话:130*****3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18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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