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展览中心工程石材招标公告
工业展览中心工程石材招标公告
工业展览中心工程
玻璃隔断采购及安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连云港瑞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日 期 : 2014年06月 04日
投 标 通 知 书
各投标单位:
一、工业展览中心工程隔断隔断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元,且为一般纳税人
3.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标。
五、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证件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投标文件共计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指定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招标人:连云港瑞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2014 年06 月04 日
第一章 招 标 书
工业展览中心工程的玻璃隔断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具备条件的经销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工业展览中心等玻璃隔断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范围:玻璃隔断采购及安装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铝合金框玻璃隔断采购及安装200*60*5mm米2640米具体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后附说明
3、招标人:连云港瑞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4、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元,且为一般纳税人;
3)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 2014 年 06 月 04 日起,每日8: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4 年 06 月 09日止。
6、投标保证金50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6 月09日 15:00 时。
8、投标地点: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开发区东方大道与花果山大道交叉口连云港市工业展览中心项目部。
9、开标时间: 2014年 06 月 09 日 15:00 时。
10、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工业展览中心项目部现场会议室
11、交货地点:连云港工业展览中心工程施工现场
12、付款条件:预付款5%,收款方必须开具等金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货到现场次月支付已到货款的50%,工程验收结束后支付40%合同款,质保期满(验收之日起两年)支付5%。
13、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人:陈笑笑、张万勤、张鹏飞
电 话:134*****466、138*****248、152*****807
邮 箱:********8@qq.com">********8@qq.com、********5@qq.com">********5@qq.com
地 址:连云港市工业展览中心项目部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招标投标工作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国家七部委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进行评标。
4、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一切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6、合格的投标人
6.1、须是有能力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6.2、须具备独立完成整体供货的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6.3应遵守国家、江苏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二、招 标 文 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通知书
(2)第一章 招标书
(3)第二章 投标须知
(4)第三章 合同
(5)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6)第五章 投标文件表式
2、投标文件的响应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2014年06月09日前 ,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以投标预备会方式予以解答。答疑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问题的解答将以修改通知的方式书面提供给所有投标人。
3.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4.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 标 报 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涵盖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了所供的全部货物、材料包装物、运杂费、卸货费、安装费、运输保险费、检测费、技术服务费、政策性规定的各项费用以及投标人确认为需要发生的其它费用等,直至交付至招标人约定的交货地地面所需要的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实施期间供货及安装和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确立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一旦中标,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即为合同包死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价格不予调整。
3.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审核,同时根据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编制出所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列出清单进行报价。并在所有报价中按给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及价格明细;该报价将贯穿于投标和合同实施期间,除本招标文件和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供货及款项支付中,均不得调整。
3.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和投标人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所供货物的采购及安装价格(包括明细)和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它项目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以上费用在合同结算时均不做调整。
4、投标人必须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等。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5、投标人在对所供货物的报价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未提供偏离的视同完全接受招标人的所有技术、商务条款。
6、投标人应列表说明其所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品质等级、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
四、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等文书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使用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投标函
3.2法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5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服务分项价格表等)
3.6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就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及给招标人提供的优惠率,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定量的载明。
对于招标人提出的货款支付、交货期及质保金等商务条款,投标人是否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若未说明,则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人提出的商务条款。
3.7货物封样:开标前投标人须按货物封样表指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及颜色提供样品,并将样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到指定地点,中标后样品封存,并须按此供货。货物封样表附后。
4、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五章中所提供的文件表式填写(用不褪色的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5、全套投标文件的纸张统一A4纸,个别图表可采用其它规格,投标文件必须标注页码。
投标担保
1、本项目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
3、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应于开标时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本次招标只接受现金(密封)。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日予以退还;
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5.2、投标人拒绝按规定修正标价;
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投标人签定合同;
5.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勘察现场
1、投标人必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4、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必须装订成册(包括开标一览表、报价组成等)对于未装订成册的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
五、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2.标志:投标人可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封袋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并当面开具接受清单。
2、招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 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6.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所有拆封的投标文件不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
七、评 标
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特点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按五人以上单数及规定的比例共同组成,并独立开展评标工作。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
2.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
2.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非原件。
2.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2.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价格,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2.5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及其它内容上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2.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7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3、评委会将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资质、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将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委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本节第4条的规定作废标处理。
6.1本节第2条规定的全部条款;
6.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7、细微偏差是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够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委会将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评委会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根据量化情况由评委会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废标。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时,按下列原则进行
8.1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8.2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8.3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8.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评委会将按上述原则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错误加以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应经投标代表签字认可,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结果,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1、详细评审
11.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委会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和比较。
11.2本次评标采取合理最低价评分法。
13、评标过程的保密
13.1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员透露。
13.2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弃。
14、投标的澄清
1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1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14.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和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八、定 标
1、定标标准
1.1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1.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相应合理而且性价比较高,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1.3投标单位所投货物可以全部中标,也可以部分中标。
2、定标原则及方法
2.1评委会成员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要素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综合比较,在不受任何单位及个人干预的情况下根据投标办法独立发表意见,详实填写评标资料及授标建议,择优评价出三家中标候选人,评委所填评标资料需由评委本人签名。
2.2汇总评委会所有成员的授标建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评分的多少推荐出三家候选人。
2.3完成评标后,评委会将拟定书面评标报告并经全体评委签字认可。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委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4评委会将已经签署的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备案;
2.5招标人对三家候选中标人通过考察,综合情况优选后确定全部或部分中标人。
2.6评标和定标工作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完成的,招标人可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2.7招标人及评委会对未中标人的落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3、资格后审
3.1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对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和满足招标要求做出进一步确认;
3.2上述确认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进一步核实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文件资料;
3.3如果投标人被确定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将报请招标办审查确认,经同意后将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废弃。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4.1招标人在向拟定的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书”中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增加和减少,且所投的单价不变。
九、中 标 通 知 书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进行招标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拟写签章,同时通知其它所有未中标人取回投标保证金。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3、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签 订 合 同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具体商谈签订技术、商务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一、纪 律 与 监 督
1、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欺骗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工作。任何人不得行贿受贿,不得举办或参加影响公正招标、评标等任何活动,不得采取有碍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的方式干扰招标等工作。
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漏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4、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为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及优选方案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员透露。
5、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行为,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弃。
6、若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第三章 合 同
协议书格式
(买方全称)
(卖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消防设备采购及供货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7、工程概况
8、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
9、供货范围
10、 供货范围:
及供货清单
三、交货约定
交货日期: 依据买方给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及时间分批供货及安装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和国家现行的产品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若中标产品的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要求,按中标产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及供货价格表。
六、货款支付方式: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补充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纪要、协议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采购及供货价格表
八、向买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及安装,确保货物验收合格,并负责使用前经开箱验收发现破损的货物包退包换(非卖方原因除外),并在质量保修期两年内内承担所供货物的质量保修(免费)责任。
九、买方向卖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双方约定,采购及安装数量按业主要求分批运行采、供,数量若有增减,单价不变。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此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投标内容清单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铝合金框玻璃隔断采购及安装平
具体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后附说明
具体技术要求参见图纸要求
第五章 投 标 文 件 表 式
目 录
一、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二、投标函
三、报价表
四、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偏差表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才具备投标资格(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有关检测报告
2、投标企业资格调查表
3、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获奖产品的证明
1、授权委托书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在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 。根据本公司做出的决定并依据本文件,谨郑重授权本公司 先生(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办理 项目的一切事宜(含收取工程款)。
本授权书经授权人签署、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被授权人转委托他人无效。
本授权书效力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收完最终结算款之日止。
法人单位(公章) 授权人(签字并盖章)
附我方情况: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
生产(经营)范围
主 营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职务 执董事长年龄
合同编号
单位地址
开户单位
开户行
帐号
2、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的在下面签字的( )代表本公司授权( )的在下面签字的(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的(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姓名和职务
见证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公章)
二、投 标 函
致:连云港瑞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机构 号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产品、供货等技术服务。
2、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3、提供招标产品供货期: 天
4、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5、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投标者中标的权力。
7、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9、所有关于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9、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期起 日。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开 户 行:
帐 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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