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空气监测等设备招标公告
所需空气监测等设备招标公告
晋城市环境监测站等单位所需空气监测等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晋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等单位的委托,对晋城市环境监测站等单位所需空气监测等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 晋城市环境监测站等单位所需空气监测等设备
二、项目编号 : JCGP2014—1042H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为空气监测等设备,共分两包。
第一包 : 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系统,包括 : 高沸点(C6-C12)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C2-C5)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化物分析仪、有机物分析仪校准仪(含渗透炉)、空气发生器、氢气发生器、数据采集硬件及软件、中心站系统、标气系统等系统。
第二包 : 监测设备,包括颗粒物测量仪、Beta射线+光散射颗粒物连续分析仪、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氨氮快速测定仪等设备。
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注 : 在技术参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 :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 : 第一包 : 222.88万元;第二包 : 74.7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25日(北京时间8 : 00-12 : 00,15 : 00-18 : 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
3、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24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采购中心地址 : 晋城市文昌东街公路局商住楼二层
5、项目联系人 : 王彦、(0356)*******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2日15时
投标时间 : 2014年7月2日14时30分至15时
地点 :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第一包 : 采购单位 : 晋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联系人 : 李广池;联系电话 : 138*****656。
第二包 : 采购单位 : 晋城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 : 郭前进;联系电话 : 138*****288。
晋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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