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招标公告
西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招标公告
灵台县西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第二次)
灵台县西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已经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发改投资[2014]422号、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字[2014]140号文件批准,受建设单位灵台县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本工程由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招标人:灵台县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名称:灵台县西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监理
3.建设地点:灵台县西城区
4.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修建六层框架结构安置楼4栋,总建筑面积21062.49平方米。
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 选择2家中标单位。
第一标段:1#楼建筑面积5126.25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5626.15平方米;
第二标段:2#楼建筑面积5126.25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5166.57平方米。
5.资金来源:申请国、省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投资概算5733万元。
6.建设工期:178天。
7.工程质量:合格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内容。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监理业绩。
2.报名时携带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往监理人员证书复印件,投标企业及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列表说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须在资格预审前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总监理工程师《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两份)。
3.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6月9日
4.报名及截止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2日每天上08:3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
5.报名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世纪花园B1区东大门)。
三、资格审查:该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领取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4日
2.领取地点: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6月19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本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站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灵台县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贾经理
联系电话:139*****699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凉市金江名都1号楼
联系人:朱晓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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