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嵊州市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嵊发改中投【2012】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青猪山岙。
2.2 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480吨,日处理渗滤液300吨,库容273万立方米;概算工程建安费用2903.92万元或招标预算价:********元(其中预留金为*******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招标控制价必须低于该工程预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且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暂定价和暂列金额部分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本工程风险控制价:********元。(招标控制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拨款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工程。
2.5 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
2.6 计划工期:6个月。
2.7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资质;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排放标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及以上标准,渗滤液处理规模200吨/日及以上且通过环保验收仍在稳定运行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环保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及业主证明,(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
3.3 标段划分: / 。
3.3.1 2011年以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3.2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请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4 年6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2:30 至 4:30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交易员随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需按嵊公管办〔2009〕10号文件的要求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二份。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本项目报名后需在嵊州市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嵊州市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表式要求详见:http:www.szsjsj.gov.cn
为保障本工程顺利实施,允许潜在投标人办理临时交易员证,于报名时随带相关资料到嵊州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交易部办理(资料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4.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2014年6月13日至 2014 年6月 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4年7月4日 9时30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4.5 报名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4.6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售后不退)。
4.7招标预算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因故无法准时出席开标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嵊州市区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签署具体投标项目的委托授权书,并委托本投标人的相关人员出席开标会议;概算工程建安费用或招标预算价在1亿以上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中企业资质证书的内容一致,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万元 (大写:肆拾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155*****020 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 (1)按第1种情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多于25家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25家参与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所有评审),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多于18家时,商务标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18家参与评审;少于18家时全部参与评审。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80%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商务标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
(2)按第2种情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少于或等于25家时,全部参与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多于18家时,商务标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18家参与评审;10至18家时由低到高选择10家参与评审;少于10家时全部参与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商务标的评审计分。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80%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商务标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3中标方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5质量保修:经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二年。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剡城路367号 地 址:嵊州市越秀一路23号五楼
邮 编: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胥晨燕 联 系 人: 钱帅杰
电 话:****-******** 电 话:139*****319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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