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乌木根雕艺术城(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芦山县乌木根雕艺术城(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芦山县乌木根雕艺术城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乌木根雕艺术城项目 已由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以 芦重建办〔2013〕1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中国乌木根雕艺术城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中国乌木根雕艺术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2014〕10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芦山县乌木根雕艺术城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芦山县芦阳镇先锋社区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属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全部。
2.5项目概况:新建金丝楠南路、金丝楠南一街、金丝楠南二街、金丝楠南三街等9条道路,总长度1155.288米;以及配套的照明、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路面面层及附属工程施工待芦山县根雕艺术城建设项目房屋建筑主体完工以后继续进行,工期顺延。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已包括在本次招标之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月 10日00时00分~ 2014年 6 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pprec.com/sichuan/),凭注册帐号和密码登录“会员注册及报名系统” 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版(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6月3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中国乌木根雕艺术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芦山县芦阳镇先锋社区
邮 编:
联 系 人: 鲜先生 、佟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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