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与电子客票试点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与电子客票试点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初 步设 计工 作内 容 | 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与电子客票试点工程的调查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调研、联网售票应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软硬件支撑系统、终端系统、网络及信息安全系统、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工作、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 |
设计周期 | 1、自签订服务合同书之日起45天内完成工程调查及初步设计;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类似交通信息化系统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 10 日至 2014 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工可相关参考资料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 月 1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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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224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
邮 编:830000 | 邮 编:830000 |
电 话:****-******* | 电 话:****-******* |
联系人:王建军 | 传 真:****-******* |
行政监督:****-******* | 联 系人:全海燕、李玉磊 |
纪检监督:****-******* (交通运输厅) | |
****-*******(道路运输管理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6月9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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