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兴和县农村公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以乌交发[2013]744、746、747、748、749、750、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兴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招标人为兴和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土建施工及土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兴和县农村公路项目由6条公路工程构成
1.卫家村至曹四夭通村水泥路工程,路线全长5.562km,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为20cm天然沙砾垫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
2.七道沟至黑土台通村水泥路工程,路线全长15.1km,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为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
3.X583至杨发地通村水泥路工程,路线全长2.4km,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为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
4.玻璃忽庆至段家村通村水泥路工程,路线全长7.6km,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为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
5.X574至庆云村通村水泥路工程,路线全长5.20km,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为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
6.张皋至官屯堡通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29.695km,全线分两个标准设计,K0+000----K10+817段,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m,路面结构为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K10+817----K29+695,路基宽7.5米,路面宽6.0米,路面结构为2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垫层,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2.2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2014年 7月 5日至2014年10 月15 日,工期为102 日历日。
施工监理计划工期为:2014年 7月 5日至2014年10 月15 日,工期为102 日历日。
2.3本项目施工标共划分5个标段,监理标共划分1个标段,划分标段见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路线名称 里程(Km) 建设标准 起讫桩号
第Ⅰ合同段 第Ⅰ合同段 卫家村至曹四夭通村公路工程 5.562 四级水泥路 K0+000—K5+562
X574至庆云通村公路工程 5.2 四级水泥路 K0+000—K5+200
X583至杨发地通村公路工程 2.4 四级水泥路 K0+000—K2+400
第Ⅱ合同段 玻璃忽庆至段家村通村公路工程 7.6 四级水泥路 K0+000—K7+600
第Ⅲ合同段 七道沟至黑土台通村公路工程 15.1 四级水泥路 K0+000—K15+100
第Ⅳ合同段 张皋至官屯堡通村公路工程 10.817 四级水泥路 K0+000—K10+817
第Ⅴ合同段 张皋至官屯堡通村公路工程 18.878 三级油路 K10+817—K29+69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同时:
3.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最近5年内,成功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结构)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可相应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2监理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最近5年内,成功完成至少不少于2个类似(结构)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可相应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施工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最多可以对本次监理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竞争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14年6月9日—2014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02:30-05:30),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长安金座C座一单元801
4.3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叁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合同段)、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进行报名,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4.4本次招标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通局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交通局大楼
邮政编码:013650
联系人:罗秀云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长安金座C座一单元801
邮政编码:010000
联 系 人:刘利文
电 话:
****-*******传 真: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