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危桥改造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兴安盟危桥改造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兴安盟危桥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危桥改造项目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兴交发[2012]2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包含以下工程:

(1)省道203线(兴安盟境内)兴隆沟桥维修工程

省道203线(兴安盟境内)兴隆沟桥位于省道203线K574+263处。原桥经多年运行通车,导致桥梁板底面开裂,但桥梁墩台盖梁桩基础完好,可以利用。现拆除旧桥梁板更换上部结构为3-13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面宽度为7.5米+2×0.5米(防撞墙),钻孔灌注桩基础,下部为柱式墩、柱式台,桥长42.5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2)省道203线(兴安盟境内)草根台桥维修工程

省道203线(兴安盟境内)草根台桥位于省道203线K564+342处。原桥经多年运行通车,导致桥梁板底面开裂,但桥梁墩台盖梁桩基础完好,可以利用。现拆除旧桥梁板更换上部结构为3-13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面宽度为7.5米+2×0.5米(防撞墙),钻孔灌注桩基础,下部为柱式墩、柱式台,桥长42.5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兴安盟危桥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15日,交工日期:2014年11月15日。

2.4 标段划分:兴安盟危桥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项目名称及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
标段长度
主要工程内容

SG-04
省道203线(兴安盟境内)兴隆沟桥维修工程
42.5米
85.0米
桥梁主体、引道、附属设施等

省道203线(兴安盟境内)草根台桥维修工程
42.5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施工标段的投标人具有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施工招标的1个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且允许中1个标段。施工标段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及兴安盟境内2014年农村公路招标项目中最多只允许中2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或兴安盟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盟公路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当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若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三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本次招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会同检察机关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投标单位相关记录,若投标单位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路局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SG-04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

6.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纪委驻交通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邮 编:1374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政编码:1374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国斌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包 军

网 站:www.nm-highway.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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