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燃料电池招标公告

氢燃料电池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天津公司氢燃料电池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天津公司氢燃料电池采购项目,本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采购人、业主均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应答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天津公司氢燃料电池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氢燃料电池
6KW

4
每组含氢气瓶10只(9主1备)

氢燃料电池后备设备电堆采用质子交换膜,水冷电堆,设备的额定输出功率应为6000W,额定输出电流125A @48VDC,设备箱体内应具备漏气检测功能,设备寿命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0000h,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系统应具有RS232或RS485等标准通信接口,并具遥测、遥信、遥控等监控功能。

3.应答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正常经营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经工商部门公示的查询网址。

3.2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3.3应答方须提供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与通讯运营商签订的氢燃料电池类产品供货合同或框架合同及订单。

3.4应答方须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认证。

3.5应答方须提供应答产品由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6应答单位通过ISO9000族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7应答方应提供不少于三个不同地区的产品使用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要提供彩色扫描件,有用户签字或盖章)。

3.8 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3.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时同时取消两家单位比选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分。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请应答人于 2014年6月 10 日至 2014 年 6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空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与港城大道交口,经一路和纬十道的交口,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华北大区物流中心综合楼三楼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采购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 月 23 日 10时 00分,地点为天津市空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与港城大道交口,经一路和纬十道的交口,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华北大区物流中心综合楼三楼第三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在唯一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请各应答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应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只承认通过我公司登记购买的比选文件,通过其它渠道购买或者复印的比选文件无效,请各应答人在比选公告指定的地点购买比选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与港城大道交口,经一路和纬十道的交口,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华北大区物流中心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王闻、刘建方

电 话:133*****321158*****506

电子邮件:gctj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红棉支行

账 号: ****************061

2014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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