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警用二轮摩托车招标公告
特种警用二轮摩托车招标公告
特种警用二轮摩托车SZHT2014-XC-X-003 [2014-6-10 15:56:06至2014-6-17 11:00:00] | ||||||||||||||||||||||||||||||||||||||||||||||||||||||||||||||||||||||||||||||||||||||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通知书 编号:SZHT2014-XC-X-003 类别: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相城区江苏蠡口国际家具城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特种警用二轮摩托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一、 采购内容:特种警用二轮摩托车 二、 本项目采购预算:9.75万元 三、 采购清单:特种警用二轮摩托车
注:1、以上参数为最低要求,报价单位可投报不低于此型号的优质产品,其中打★号的参数项目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为无效响应单位。 2、响应单位需提供样车一辆,开标当天开至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不提供样车的响应单位为无效响应单位。 警示灯:电压:DC12V,功率:8W+8W,体重:0.7KG(每对), 高亮度LED频闪警示灯,离地高度必须在80CM以上。后杆警灯:电压:DC12V,功率:8W,体重:1KG。光源采用进口脉冲氙灯管或led发光二级管。 聚碳酸脂双层灯罩,防尘、防水。支撑杆采用铝合金材料,并配有橡胶减震装置。高度可在740-1135之间任意调节。内置驱动电路或外置驱动模块。 扬声器:电压:DC12V,功率:10W+10W,体重:2.5KG(每对),高强度外壳,质量轻、耐腐蚀、不易褪色。 实用置物箱:高强度的树脂实用边箱与尾箱,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挡风板:高强度树脂。 电池:采用国内一线品牌的电池。 电机:三相18级磁电机,直流供电稳定充足,点火能量高、光束强、低速行驶不闪烁. 发动机:发动机运用专用技术――分段式斜齿轮. 传动链条: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无声链 1、质保期:响应单位在苏州有长期售后服务站,必须提供3年内免费上门维修、常用备件免费更换等。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整车必须实行三年免费维修维护及更换配件(按保修条例执行)。免费保修和终身维护期间出现的问题,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1小时响应并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故障。如需要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并提供代步车。 三、 采购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 采购货物的质量、技术等要求 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 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设备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4. 供货时需提供产品原厂质保承诺书原件。 5.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供货到位。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2.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3. 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六、 报价文件组成: (一)文件组成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单位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3.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4. 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只写“完全响应”的视为无效)。 5.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承诺等)。 6.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一)。 7. 《询价响应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8. 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9. 同类产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0、同类产品客户使用推荐材料。 1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2013年公安部目录内产品。 (二)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 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 2. 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该采购单元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3.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 询价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HT2014-XC-X-003号询价通知书以及供方的询价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设备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SZHT2014-XC-X-003号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方的响应报价文件及其它承诺等。 (三) 价格与支付: 价格:人民币,包括标的物、辅材、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上牌费、附加费、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上牌完成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供方并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A、B、C单据后付合同金额的70%,其余货款在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如使用后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并持采购单位盖章的确认单一次性付清余款30%。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四)质量验收标准: 1. 供方应严格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_品牌的有关标志; 2. 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 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 货到需方地址后,由需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 (五)售后服务:按询价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六)交货条件: 1. 交货:供方保证在2014年月日之前送货到位,发货时应先用函、电通告需方。 2.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3.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 八、 询价保证金: 1. 询价响应供应商在2014年6月16日11:00时之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询价保证金并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具体金额: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 交纳账户: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指定账号;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评审现场拒收现金)。 2.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和违约金。 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成交总金额的0.6%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交纳账户: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国贸分理处 十、 响应方式 1. 询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 11:00时,询价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文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恒泰公司内)。 2.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 13:30时。 3.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十一、 评审办法: 1. 成交原则:采购人书面授权询价小组,在采购预算内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2.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须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成员对每个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有某一项条款内容不符合的,询价小组需要注明不符合原因。 十二、询价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在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2.合同签订,备案生效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还可要求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再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招标机构及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 十四、联系和监督 1.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2. 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3. 采购单位:相城区江苏蠡口国际家具城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汤晓明 联系电话:****-******** 4.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联系人:樊亚男 130*****720 联系电话:****-******** 传真:****-******** 5. 相城区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 附件一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
备注: 1、响应单位在苏州有长期售后服务站,必须提供3年内免费上门维修、常用备件免费更换等。 2、 如果响应型号及配置有偏离必须写明偏离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号码: 公司E-mail: 附件二 询价响应承诺函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须包括上述货物、辅材、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上牌费、附加费、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在询价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我方自行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中标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配合招标方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询价响应文件在被接受后至合同履行结束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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