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业务用房简易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业务用房简易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业务用房简易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梅招标[2014]—JS0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投字[2014]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已完成了建设立项、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资金筹集等前期工作,于2014年5月27日在黄梅县住建局进行了报建,并于2014年6月10日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招标条件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原建设局办公楼的房屋进行简易装修。总建筑面积约1300㎡;预计投资约160万元;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原建设局办公楼;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7 月,工期: 6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报名及开标时各投标单位拟派于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房屋建筑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即为本工程投标的法人委托代理人,此委托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的施工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

3.4 报名应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建造师证件原件(附复印件)(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2014年 6 月 17 日下午5时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转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注:投标企业在进行2014年年度备案时,已提交诚信承诺金壹拾伍万元的,无须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进行2014年年度备案时提交诚信承诺金伍万元的,以及未进行年度备案的,还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梅县南街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2168 帐号:****************68 。

3.6未实行年度备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不需提交年度备案申请表,但开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六项有效副本原件以及2011和2012连续两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供资格审查用;已经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了2014年度备案手续的投标企业只须提供年度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及资格审查表中1-6项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法

该工程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法。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 6 月 11 日至2014年 6 月 17 日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

5.2 资料费1200元,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本次报名及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为2014年 7 月 4 日上午9:00时,地点: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的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盖章):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吴科长 电话:137*****189

代理公司(盖章):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联系人:胡先生电话:134*****777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翟主任 电话:****-*******

日期:2014年 6 月 11 日


发布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06-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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