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统管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市房产局统管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市房产局统管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区内,本次主要对统管的21栋住宅楼进行结构抗震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室内外维修改造、给排水改造、采暖改造及电气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
一标段:西北1栋、西北4栋、西北5栋、西北10栋、向阳南11栋、向阳南14栋、向阳南15栋;
二标段:红星19栋、红星20栋、红星22栋、民主1栋、民主2栋、民主3栋、民主4栋、民主5栋;
三标段:天山19栋、天山31栋、天山33栋、天山34栋、天山35栋、天山39栋。
3、招标范围:市房产局统管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各标段抗震加固、节能改造、系统改造(含拆除及恢复工作内容)以及对周边环境及原有结构的保护等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各标段均计划2014年6月26日进场,2014年9月2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87天(日历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各标段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4年 6 月 10 日至2014年 6 月 14 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
联 系 人:刘祥玲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华 肖素芳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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