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警械设备招标公告
分局警械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NGP/2014/X0144(S)
公告类型:网下询价 公告流水号:JNGP/2014/********49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1日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警械设备采购项目询价表
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警械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NGP/2014/X0144(S)
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4-0361
报价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要求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海绵
训练警棍 材质:玻璃钢纤维,高强度PU海棉、超纤皮。
专门用于警察枝能训练及高强度培训,参训人员可用几根警棍同时击打,通过红人护具的保护,受击者也毫发无损。使受训者在高仿真环境下充分模拟实战的强度和列度。增加受训人员的信心,能将训练时的精神及肉体创伤减量至最低无创伤。
海棉棍由玻璃钢纤维为主骨架,包覆高强度PU海棉卷及超纤皮表层组成。
海棉棍采用高强度PU材料经模具及高技术发泡一次成型。成型的棍丕与玻璃钢纤维主棒体包覆牢固,表层经超纤皮精工缝合制作。其质地钢中带柔、质轻,触感细渍柔和。
规格:长620mm×直径50mm
质量:300g 20根
2 海绵
大训练盾 材质:高强度PU海棉,塑胶板,仿皮革。
护盾由PU海棉芯片,塑胶板,仿皮革及握把构成。
护盾应无褶皱,气泡,尖锐凸起,裂痕,破损,缺口,开线,漏针,线头等缺陷。
专门用于警察技能训练及进行高强度培训,为参训人员提供有效身体保护,使受训者在高仿真环境下充分模拟实战的强度与烈度,是目前最理想的自卫反击战术训练的保护盾。能经受训练警棍的暴力连续击打,在钝性武器对抗训练中有其独特优越性,让训练者在安全情况下类比最真实场景。
力学性能:
防静电<0.6uc
接缝断裂强度≥228N
握把与盾体连接强度≥500N
颜色:黑红相间
规格:750×550×100mm
质量:2.7kg 20面
3 应急棍 技术参数:长度:1.6m 直径:30mm。
材质:藤条
上部和下部:包有60mm的橡胶皮。
执行标准《Q/HA09-2006防暴长警棍》,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20根
4 灭火毯 概述:玻璃纤维灭火毯防止火势蔓延及保护逃生用。它是一种经过特殊处理的玻璃纤维缎纹织物,如绸缎一样光滑、柔软、紧密、而且不刺激皮肤。它的厚度为0.43mm,对于须远离热源体的人、物是一个最理想和有效的外保护层,并且非常容易包扎表面凹凸不平的物体,在无破损的情况下可重复使用 1、执行标准:EN1869,1997 2、规格:1.5米X1.5米 3、材料:玻璃纤维 5条
5 220V声光一体蜗牛 主要技术参数:
工作电压 DC12V
工作电流 2.2A
输出功率 26W
颜色 红 / 兰 / 黄(可选)
固定方式 磁吸式
光源方式 转灯
环境温度 -20 ℃ ~ 55 ℃
工作时间 连续
净重 1.1kg
外观尺寸(mm) 205×146×138 10只
6 二氧化碳灭火器 型号:24KG 风压:2.8(Pa)
风量:5(m3/min) 喷液量:3(L/min) 泡沫剂浓度:96(%)
功率:0(Kw) 适用范围:ABC和电器类火源 重量:24(kg)
类型:手提式灭火器 发泡量:3(m3/min) 泡沫稳定时间:0(min)
泡沫倍数:0 灭火剂类型:气体灭火器 规格:24公斤
产地:上海 25个
合 计 小写: 大写:
交货及完工时间 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供货完毕
免费质量保证期
备 注 各供应商报价同时提供样品
备注:
欲响应或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首先阅读政府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注册须知”,然后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办理网上登记注册,随后提供工商注册相关原件、税务登记相关原件、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上证照均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非法人无需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及表格、电子文档等(详见济宁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报价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且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2.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及配置;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3.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报价单上手工填写的价格不予评审。
4.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不得出现供应商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不在服务台备案的不予接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书写有误的,责任自负。
5.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6.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出预算。
7.本项目拒绝报价单位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9.合同价款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凭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10.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6月 16日上午1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长慧 联系电话:0537- *******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电:******* ******* *******
地 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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