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财政投资绩效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告

财政局财政投资绩效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石交采招(2014)5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市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石嘴山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郭惠明   联系电话:139*****89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5月21日

六、首次变更时间:2014年5月28日

六、变更事项及内容:

(一)评分方法及标准具体变更为:

序号

评审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企业基本情况

50分

1

企业资质

10分

企业经营范围中包括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范围且有成功完成评估案例,成功完成市级以上评估项目3项以上得5分,成功完成省级以上评估项目5项以上得10分。(投标单位需提供已经完成的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类项目实施原件及委托方对项目最终验收意见原件认定,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该项不得分)

2

组织机构

5分

根据单位提供的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种管理制度,考核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健全程度,酌情得1-5分。

3

内部管理制度

10分

投标文件中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齐全(如业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得5分,企业制度不完善、不齐全得3分;有其他企业制度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至5分。

4

经营状况

20分

以申请人2011-2013年度企业营业平均收入作为评选依据。外地公司在宁设立分公司参加投标,营业收入以分公司收入作为打分依据。(须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原件,事业单位需提交经税务部门鉴定的企业年度纳税汇算清缴财务报表原件。)

序号

2011-2013年度

营业平均收入

得 分

1

100万以下

1分

2

100—300万

5分

3

300—500万

10分

4

500—800万

15分

5

800万以上

20分

5

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5分

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一项得1分,有两项得3分,有三项得5分。(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评委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进行核对。未提供原件的不记分。)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20分

项目负责人配备

5分

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造价师等注册师证书,且已负责完成3项以上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得3分;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绩效评价项目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每多一项加0.5分,加至标准分为止;(需提供的劳动合同(原件)、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注册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已完成绩效评价项目的证明文件原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备

5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造价师等注册师证书,且已负责完成3项以上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得3分;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绩效评价项目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每多一项加0.5分,加至标准分为止;(需提供的劳动合同(原件)、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注册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已完成绩效评价项目的证明文件原件)

项目实施人员配备

10分

投标单位项目实施人员由5人以上组成且均取得注册师证书得5分,实施人员每缺一个注册师证书扣1分,扣完为止,实施人员每多1人且取得注册师证书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需提供的劳动合同(原件)、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注册师证书原件、其它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原件)

业绩

20分

1

企业业绩

10分

企业近三年内(2011年至今)具有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经验,每项得2分,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评价项目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以上内容须出示合同原件及出据报告原件)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1年至今)具有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绩效评价经验,每项得1分,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评价项目每有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5分(以上内容须出示合同原件及出据报告原件)。

3

技术负责人业绩

5分

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11年至今)具有造价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项目评价经验,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以上内容须出示合同原件)。

服务能力及服务响应速度

5分

投标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办公设备、较完备的评价系统,且在宁夏境内设立有总公司或分公司的得5分,有固定经营场所但设施配备不齐全、且在宁夏境内无总公司或分公司得3分,其它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需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投标文件的编排及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5分

从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装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页码标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签章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完全符合得5分,较符合得3分,基本符合得1分。

合 计

100分

(二)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附件3变更如下: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工作地址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时间

资质等级

资质名称

颁发部门

资质等级

颁发时间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法人营业执

照号码

项目实施人员

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开户银行

名称

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情况(万元)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平均营额

近三年完成的财政投资评价工作业绩(万元)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奖罚情况

备注:

附注:随本表提供2011-2013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附件6变更为:服务能力及服务响应速度(投标单位需提供固定资产清单、投标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财政投资评价系统方案、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等证明文件)

(三)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变更为:本次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四)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25日9:00二楼3号开标厅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14年6月24日18:00时前(开标现场一律不接受现金,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手续,及时查询是否到账并到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换取保证金收据,凭保证金收据办理投标手续,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办理投标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陆建文 电话:****-*******

地址: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查询:www.ccgp.gov.cn www.szsggzy.cn www.nxszs.gov.cn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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